[发明专利]插入式管接头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81203.9 | 申请日: | 2012-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86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金日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日 |
主分类号: | F16L19/03 | 分类号: | F16L19/03 |
代理公司: | 延边科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2104 | 代理人: | 崔在吉 |
地址: | 133000 吉林省延边朝鲜***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插入 管接头 | ||
1.一种插入式管接头,它主要包括:设有至少一个可插接管材的插孔的本体(1)、设置于本体内的密封圈(2)和螺纹连接于本体的压盖(5),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内设有装配孔(17),所述装配孔(17)里从里向外依次设有密封圈(2)、定位套(3)和锁紧圈(4),围绕所述密封圈(2)轴心并沿着所述密封圈的内圈设有环形闭合的密封圈凸缘(7),围绕所述定位套(3)轴心并沿着所述定位套的外直径面设有凹槽(6),所述本体(1)的装配孔(17)面上对应所述凹槽(6)设有扣合于凹槽的本体凸缘(8),所述锁紧圈(4)上设有一个断口(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插入式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凸缘(8)是由至少一段凸块在装配孔(17)面上以本体轴心为圆心分布或者完全闭合的凸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插入式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6)为与所述本体凸缘(8)相配的至少一个凹槽或者完全闭合的凹槽。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插入式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凸缘(8)和凹槽(6)可以以螺纹替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插入式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的插入口(16)端内孔直径大于锁紧圈(4)外直径,所述本体(1)的插入口(16)端内侧设有圆锥孔(1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插入式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盖(5)的管材插入口(14)内端设有密封环(12)。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插入式管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带有外螺纹(9),所述压盖(5)带有与本体的外螺纹相配的内螺纹(1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金日,未经金日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81203.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