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熟鸡加工中原料鸡的降菌处理液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85321.7 | 申请日: | 2012-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506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杨锡洪;黄启荣;姜石红;陈波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B4/20 | 分类号: | A23B4/20 |
代理公司: | 深圳汇智容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38 | 代理人: | 刘新年 |
地址: | 527439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加工 原料 处理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禽肉加工领域,尤其涉及原料鸡的降菌处理液。
背景技术
禽类是我国人民喜爱的肉类之一,鸡类更是不可缺少的美味佳肴。虽然当今餐饮市场上鸡类产品众多,但是为了达到杀菌抑菌的效果,大多产品添加有大量盐或防腐剂,不利健康,同时也使制品风味变差。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原料鸡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降菌处理液,以达到降低原料鸡中微生物的含量,减少防腐剂等的使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熟鸡加工中原料鸡降菌处理液,包含0.01~0.15%质量百分数的酸度调节剂,处理液的pH为3.5~4.5。
所述酸度调节剂为葡萄糖酸内酯,其质量百分数为0.01%~0.1%。
所述酸度调节剂为乳酸,其质量百分数为0.01%~0.05%。
所述降菌处理液包含乳酸钠,其质量百分数为0.05~0.1%。
所述葡萄糖酸内酯的质量百分数为0.06%。
所述乳酸的质量百分数为0.04%。
所述乳酸钠的质量百分数为0.08%。
所述的降菌处理液的使用方法:按照原料鸡与降菌处理液1:1~1:3的料液比,将原料鸡在降菌处理液中浸泡20~60秒,处理液温度0~10℃,取出,沥干。
所述原料鸡与降菌处理液料液比为1:2,所述浸泡时间为40秒。
使用所述降菌处理液后再煮制原料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 成本低:本发明使用的酸度调节剂和抑菌增效剂,价格低,降低使用成本,处理每公斤原料鸡成本仅为几分钱。
2. 使用方便:仅将原料鸡在处理液中清洗20~60秒。
3. 抑菌效果好:本发明采用酸度调节剂葡萄糖酸内酯和/或乳酸,配制为pH3.5~4.5的原料鸡降菌处理液,利用酸性状态下大量微生物生长受到抑制,致病菌难以成活的特点,再复配抑菌剂乳酸钠,通过协调作用,强化抑菌效果,处理后菌落总数下降为初试菌数的10%;使用本发明处理液处理的原料鸡再经过煮制,降菌更加明显,从对照的数百,降到十以内,避免了大量使用防腐剂,安全性高。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的理解本发明,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作进一步说明。
一种熟鸡加工中原料鸡降菌处理液,包含0.01~0.15%质量百分数的酸度调节剂,处理液的pH为3.5~4.5。
所述酸度调节剂为葡萄糖酸内酯,其质量百分数为0.01%~0.1%。
所述酸度调节剂为乳酸,其质量百分数为0.01%~0.05%。
所述降菌处理液包含乳酸钠,其质量百分数为0.05~0.1%。
所述葡萄糖酸内酯的质量百分数为0.06%。
所述乳酸的质量百分数为0.04%。
所述乳酸钠的质量百分数为0.08%。
所述的降菌处理液的使用方法:按照原料鸡与降菌处理液1:1~1:3的料液比(w/v),将原料鸡在降菌处理液中浸泡20~60秒,处理液温度0~10℃,取出,沥干。
所述原料鸡与降菌处理液料液比为1:2,所述浸泡时间为40秒。
使用所述降菌处理液后再煮制原料鸡。
实施例1
称取0.5kg葡萄糖酸内酯,1kg乳酸钠,0.1kg乳酸,加少量水溶解后,加水至10kg成为浓缩处理液,使用时稀释100倍成为降菌处理液。按照原料鸡与降菌处理液料液比1:1,将冰鲜熟鸡原料鸡在0℃处理液中浸泡60秒,取出,沥干。
实施例2
称取0.1kg葡萄糖酸内酯,0.5kg乳酸钠,0.2kg乳酸,加少量水溶解后,加水至10kg成为浓缩处理液,使用时稀释100倍成为降菌处理液。按照原料鸡与降菌处理液料液比1:2,将常温流通风味鸡原料鸡在10℃处理液中浸泡20秒,取出,沥干。
实施例3
称取0.6kg葡萄糖酸内酯,加少量水溶解后,加水至10kg成为浓缩处理液,使用时稀释100倍成为降菌处理液。按照原料鸡与降菌处理液料液比1:1,将常温流通风味鸡原料鸡在10℃处理液中浸泡60秒,取出,沥干。
实施例4
称取0.4kg乳酸,加少量水溶解后,加水至10kg成为浓缩处理液,使用时稀释100倍成为降菌处理液。按照原料鸡与降菌处理液料液比1:2,将常温流通风味鸡原料鸡在10℃处理液中浸泡50秒,取出,沥干。
实施例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85321.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改善仔猪断奶综合症的饲料添加剂
- 下一篇:媒体资产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