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酸枣醋饮料的加工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33359.7 | 申请日: | 2012-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713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30 |
发明(设计)人: | 王颖;林露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颖 |
主分类号: | A23L1/08 | 分类号: | A23L1/08;A23L2/38;C12J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10179 辽宁省沈阳市浑***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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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酸枣 饮料 加工 | ||
1.一种酸枣醋饮料的加工,其特征在于一种酸枣醋饮料的加工的工艺流程为:酸枣→洗涤→浸泡→打浆→酸枣提取液→灭菌→加入酵母菌培养液,酒精发酵→加入醋酸菌培养液,醋酸发酵→过滤→加入蜂蜜、白糖、酸枣汁调配→澄清→装瓶→灭菌→检验→酸枣醋饮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酸枣醋饮料的加工,其特征在于酒精发酵时,取酸枣提取液调成12°Bx,加入10%的酵母菌种子液,保持字28℃-30℃,发酵5-6d,残糖0.5%-0.8%,总酸0.6g/100ml,含酒精5.0%(v/v)时酒精就基本结束,然后用酒精调整酒精度至8.0%(v/v)左右,即为酒精发酵液。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酸枣醋饮料的加工,其特征在于醋酸发酵时,醋酸是由醋酸菌分泌的氧化酶氧化乙醇而得到的;发酵时取酒精发酵液,同时接入10%的醋酸菌种子液,控制发酵品温28℃-30℃,并注意保持通风量控制在1∶0.1-1∶0.2(体积比);到发酵结束后,酸度可大于4.0g/100ml。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酸枣醋饮料的加工,其特征在于酸枣醋饮料的最佳配方(以100ml饮料计):酸枣醋10-20ml、纯净水60-70ml、蜂蜜5.0-7.0g、白砂糖1.0g、酸枣汁6.0-8.0ml、异麦芽多聚糖1.0g、半乳糖多聚糖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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