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附加流体通道的轴流式通风机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57026.5 | 申请日: | 2012-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134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06 |
发明(设计)人: | 奥利弗·哈夫;克里斯蒂安·哈格;斯文·瓦尔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依必安-派特穆尔芬根股份有限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F04D25/08 | 分类号: | F04D25/08;F04D29/54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黄威;孙丽梅 |
地址: | 德国穆***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附加 流体 通道 轴流 通风机 | ||
1.一种轴流式通风机,其包括内置电机(1)以及与该电机抗扭转地连接在一起的通风机叶轮(2),所述通风机叶轮具有多个从所述电机(1)出发向外伸展且具有一叶片长度(L)的轮叶(3),所述通风机尤其具有沿周向包围所述通风机叶轮(2)的通风机壳体(9),该通风机壳体通过至少两条自所述电机(1)出发向外延伸到所述通风机壳体(9)上的支杆(8)而与所述电机(1)连接在一起,所述通风机还具有构造在电机(1)上的电机壳体(5),该电机壳体在流动方向(X)上位于所述通风机叶轮(2)之后,并尤其用来容纳电机电子组件,
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电机(1)上,沿流体介质的流动方向(X)看,在所述通风机叶轮(2)之后,带有流入口(12)和流出口(13)的流体通道(10)是这样被固定的,即,所述流入口(12)以相对于所述流出口(13)向外错开的方式设置,其中,所述流出口(13)被调整朝向所述电机壳体(5)的方向,以使从所述流出口(13)出来的气流将被引导至所述电机壳体(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通道(10)沿径向方向线性地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通道(10)被这样的构造和设置成倾斜状或拱形,即,将所述流入口(12)相对于所述流出口(13)设置成在径向和周向上错开。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使所述流入口(12)的中心与所述电机轮毂(4)的周缘至少存在一段径向距离,所述距离为轮叶(3)的长度(L)的三分之一。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通道(10)被构造成管状,且其流入口(12)是朝着所述流动方向(X)定向的。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出口(13)形成开启口,且该开启口延伸在所述电机壳体(5)的部分周缘上。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通道(10)是作为附加构件固定在所述电机壳体(5)上的。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通道(10)作为附加构件设置在所述支杆(8)中,或者一体式地集成在所述支杆(8)中。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通道(10)通过栓系方式或利用形状锁合连接方式,尤其是夹持连接方式固定在支杆(8)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入口(12)的中心以轮叶(3)的长度(L)的三分之二的距离布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出口(13)直接设置在所述电机壳体(5)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通风机叶轮(2)与支杆(8)之间设置有护栅(22)。
13.根据权利要求6至12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作为附加构件构造的流体通道(10)的横截面是矩形,其具有前壁(15)、后壁(16)以及两个将前壁和后壁连接起来的侧壁(17)。
14.根据权利要求6至13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出口(13)被构造在向所述流出口(13)扩展的漏斗形流出段(18)中,该漏斗形流出段通过弯折的方式而与所述流体通道(10)的其余部分被这样错开,即,其在置于所述支杆(8)中的状态下被设置在所述支杆(8)的上部或外部。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流入口(12)的区域中,所述后壁(16)被这样设计,即,后壁段(19)与其中一个侧壁(17)形成附加孔(20),该附加孔被设置在所述流体通道(10)的侧面上,该侧面在轮叶(3)旋转时被叶片前棱首先掠过。
16.根据权利要求1至15之一所述的轴流式通风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流体通道(10)具有端侧的端壁(21),该端壁以向着相对端倾斜的方式构造,由此构成了内部的倾斜的过流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依必安-派特穆尔芬根股份有限两合公司,未经依必安-派特穆尔芬根股份有限两合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257026.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