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以活体毛竹为基体的制酒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59156.2 | 申请日: | 2012-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469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24 |
发明(设计)人: | 王科路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科路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天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19 | 代理人: | 张文忠 |
地址: | 315174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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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活体 毛竹 基体 方法 | ||
1.一种以活体毛竹为基体的制酒方法,其特征是:该制酒方法包括有以下步骤:
准备步骤:备好活体毛竹和待加工酒液;
种酒步骤:在毛竹上选取单元竹节,并在单元竹节上端钻一通孔体;将待加工酒液通过通孔体输入于单元竹节内腔;在待加工酒液注满后,将通孔体封堵;
制酒过程步骤:等待三个月至七十二个月的周期,待加工酒液与毛竹内成份之间随着毛竹生长自行交汇融合合;
收酒步骤:等制酒过程结束,在所述的单元竹节下端钻一通孔体或者将所述的单元竹节锯开,将所述的单元竹节内的酒倒出,即为成品酒;成品酒收取后暂存至储存罐内;
检测步骤:抽取少量成品酒,至少检定出酒精度、酒成份参数,并作酒品是否合格评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毛竹为基体的制酒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种酒步骤中,待加工酒液输入单元竹节内腔的时间为每年的春季时节和秋季时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以毛竹为基体的制酒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种酒步骤中,所述的待加工酒液的酒精度为52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以毛竹为基体的制酒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待加工酒液内成份中含有中药成分;该中药成分有鼠曲草、黄柏、炒苍术、延胡索、虎杖、丹参其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组合物。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以毛竹为基体的制酒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种酒步骤中,所述的待加工酒液为糯米酒。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毛竹为基体的制酒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种酒步骤中,所述的通孔体制作于嫩竹节时,通孔体不作封闭,且通孔体粘贴纸糊,让嫩竹节自行恢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毛竹为基体的制酒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种酒步骤中,所述的通孔体制作于老竹节时,通孔体采用竹片封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毛竹为基体的制酒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制酒过程步骤中,等待周期为三个月至六个月。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毛竹为基体的制酒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种酒步骤中,所述的待加工酒液输入单元竹节内腔采用针筒注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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