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参液无效
申请号: | 201210289138.9 | 申请日: | 2012-08-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8957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9 |
发明(设计)人: | 赵子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子光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30042 吉林省长春市***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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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参 | ||
1.一种人参保健酒,酒内富含人参皂甙及芝麻中的维生素E、钾、钠、钙、镁、铁、锰等微量元素。其特征为:清白状,具体像牛奶加百分之二百水的样子。配方:纯粮酒精40%,净鲜人参20%、芝麻8%、水32%。
权利要求范围是:与本产品类似同类产品的。
2.生产工艺流程:将人参清洗后加水煮熟、榨浆、过滤。芝麻炒熟、粉碎后,加水炖煮、榨浆、过滤。将过滤后的人参浆、芝麻浆与酒精混合后,用蒸馏锅进行升温产生气体,气体经过冷却后变成液体,这种液体就是酒“人参液”。第一遍为A级;
第二遍是指第一遍下来的人参、芝麻渣料再分别加水浸泡、烧开、榨浆、过滤后再新加酒精混合后用蒸馏锅升温蒸馏与第一遍生产程序相同,配方比例要根据第一遍的。
生产出的产品为B级。
第三遍与第二遍生产程序相同,产品为C级。第三遍完成后应对人参、芝麻的渣料进行检查是否还有有益元素,如果还有可进行第四、第五遍提取。
权利要求范围是:与本生产工艺流程类似用酒精二次蒸馏酿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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