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杆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90883.2 | 申请日: | 2012-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15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中村崇;长谷川宏;中野贵次 | 申请(专利权)人: | 邓禄普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53/00 | 分类号: | A63B5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梅高强;刘煜 |
地址: |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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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 ||
1.一种高尔夫球杆,杆身的前端设置有杆头,该杆身的后端设置有球棒柄,该高尔夫球杆的特征为于,
球杆重量为290g以下,
杆头的重量和球杆的重量的比值(杆头的重量/球杆的重量)为0.67以上、0.72以下,
球杆球棒柄端的球杆的惯性矩表示为MI时,2700kg·cm2≦MI≦3000kg·cm2,并且,
球杆的弯曲振动的频率表示为F时,190cpm≦F≦230cp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从所述杆身的前端至杆身的重心的距离表示为LG、杆身的全长表示为LS时,0.52≦LG/LS≦0.6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杆长度为46英寸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杆重量为265g以上、290g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杆长度为42英寸以上、46英寸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杆的弯曲振动的频率为200cpm以上、220cpm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杆身的重量为30g以上、58g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在杆身的从距离球杆柄端250mm处到该球杆柄端的范围内所具有的球杆柄部分层的重量表示为Wa、该范围内的杆身的重量表示为Wb时,Wa/Wb为0.4以上、0.7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杆柄部分层的树脂含有率为20质量%以上、50质量%以下。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尔夫球杆,其特征在于,球杆柄平直层的纤维弹性率为5t/mm2以上、20t/mm2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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