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尔夫球杆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90883.2 | 申请日: | 2012-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15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中村崇;长谷川宏;中野贵次 | 申请(专利权)人: | 邓禄普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B53/00 | 分类号: | A63B5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梅高强;刘煜 |
地址: |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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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尔夫球杆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尔夫球杆。
背景技术
对于打高尔夫球的人来说,球的飞行距离是选择高尔夫球杆时的1个重要因素。因此,为了延长球的飞行距离,以往,对于构成高尔夫球杆的要素的材质或形状等下了各种各样的工夫。
例如,由于杆头重量较重的球杆在击球时给与球的动能变大,故能够加快球的速度,其结果是可以得到较大的飞行距离。因此,增大高尔夫球杆的总重量中杆头重量所占的比例来加重该杆头重量的方法被提出来(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4-201911号公报
虽然可以通过加重杆头重量来增大给与球的动能,但另一方面,仅仅加重杆头重量时,球杆重量加重,缺乏力量的打高尔夫球的人容易在力量上落败,无法提高杆头速度,其结果,不能加快球的速度。
另外,杆头重量较重的情况相比于较轻情况,挥杆时的杆身容易产生较大的挠曲。因此,难以对准挥杆的时机,存在不能提高杆头的速度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鉴于这样的情况,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在为了加快球的速度而增大杆头的重量的比例的情况下,能够抑制杆身的过度挠曲并提高杆头的速度的高尔夫球杆。
(1)本发明的高尔夫球杆是,杆身的前端设置有杆头,该杆身的后端设置有球棒柄,该高尔夫球杆中,
球杆重量为290g以下,
杆头的重量和球杆的重量的比值(杆头的重量/球杆的重量)为0.67以上、0.72以下,
球杆球棒柄端的球杆的惯性矩表示为MI时,2700kg·cm2≦MI≦3000kg·cm2,并且,
球杆的弯曲振动的频率表示为F时,190cpm≦F≦230cpm。
本发明的高尔夫球杆中,球杆重量被控制在一定值以下保持球杆重量较轻量,并且增大杆头重量相对于球杆重量的比例。球杆重量在290g以下时较轻,故即使是缺乏力量的打高尔夫球的人也不会在力量上落败,使挥杆变得容易。其结果是,使杆头速度增大,可以加快球的速度。此外,因为增大了杆头重量相对于球杆重量的比例,可以增大杆头的动能。由此,在击球时给予球的动能变大,可以加快球速度。
另外,球杆球棒柄端的球杆的惯性矩MI为2700kg·cm2≦MI≦3000kg·cm2时因为比较小,所以即使杆头重量增加,球杆也比较容易挥动。由此,能够提高杆头的速度。
本发明中,如前所述杆头重量相对于球杆重量的比例较大,杆头重量变重。杆头重量较重的情况相比于较轻情况,挥杆时的杆身容易产生较大的挠曲,难以选择时机。因此,通过将球杆的弯曲振动的频率F设定在190cpm≦F≦230cpm的范围内时,挥杆时的杆身不过度挠曲而可以适度挠曲。由此,容易对准挥杆的时机,并且由于杆身的适度挠曲可以增大击球时的杆头速度。
此外,本发明中,通过增大杆头重量相对于球杆重量的比例,并且将杆头重量/球杆重量的范围设定为0.67~0.72,从而确保杆身重量。由此,即使在为了将球杆球棒柄端的球杆的惯性矩MI设定在比较小的范围内而使杆身的重心向手边侧靠近的情况下,也能够充分确保杆身的杆头侧的壁厚,可以确保该杆身的耐久性。
(2)在所述(1)的高尔夫球杆中,从所述杆身的前端至杆身的重心的距离表示为LG、杆身的全长表示为LS时,0.52≦LG/LS≦0.65。
(3)在所述(1)或者(2)的高尔夫球杆中,球杆长度也可以是为46英寸以下。另外,在本说明书中“球杆长度”是指,根据R&A(Royal and Ancient Golf Club of SaintAndrews:全英高尔夫球协会)规定的高尔夫球规则“附属规则II球杆的设计”的“1球杆”中的“1c长度”的记载所测定出来的长度。
(4)所述(1)或者(2)的高尔夫球杆中,球杆重量也可以是在265g以上、290g以下。
发明效果:
根据本发明的高尔夫球杆,在为了加快球的速度而增大杆头的重量的比例的情况下,可以抑制杆身的过度挠曲、提高杆头速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高尔夫球杆的一个实施方式的说明图。
图2是图1所示的高尔夫球杆的杆身的展开图。
图3是在图2所示的杆身中的第1拼合体片材的平面图。
图4是在图2所示的杆身中的第2拼合体片材的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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