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质素酚衍生物、树脂组合物和树脂成型体无效
申请号: | 201210413112.0 | 申请日: | 2012-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425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川岛学;八百健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施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8H7/00 | 分类号: | C08H7/00;C08L67/00;C08L97/00;C08K5/521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兰;庞东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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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木质素 衍生物 树脂 组合 成型 | ||
1.一种化合物,所述化合物包含:
木质素酚衍生物,所述木质素酚衍生物的重均分子量为5000~10000,并满足下式(1):
3.0≤pH值≤4.5(1)
其中,所述pH值是对含有添加到40ml纯水中的0.2g所述木质素酚衍生物的液体混合物的测定值。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
其中,所述木质素酚衍生物满足下式(2):
0.07≤(S)/(P)≤1.15(2)
其中,(S)表示1H-NMR中来自8.7ppm~9.4ppm范围内酚羟基的峰波长的峰面积,(P)表示1H-NMR中来自6.0ppm~7.7ppm范围内酚骨架的峰波长的峰面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
其中,所述木质素酚衍生物的重均分子量(Mw)与数均分子量(Mn)之比Mw/Mn为2~6。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
其中,所述木质素酚衍生物由下式(3)表示:
其中,在式(3)中,X1、X2和X3各自独立地表示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的烷基、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的烷氧基、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的芳基、具有取代基或不具有取代基的亚芳基、羟基、羧基、氨基或酰胺基,a和c各自独立地表示0~3的整数,b表示0~4的整数,n表示10~28的整数。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
其中,所述木质素酚是选自下式(4)~(6)的化合物:
其中,在式(4)中,n表示13~26的整数;
其中,在式(5)中,n表示12~25的整数;
其中,在式(6)中,n表示11~22的整数。
6.一种树脂组合物,所述树脂组合物包含:
树脂,和
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含木质素酚衍生物的化合物。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树脂是脂肪族聚酯。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树脂组合物,
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所述树脂,以0.1重量份~40重量份包含所述木质素酚衍生物。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树脂组合物,所述树脂组合物还包含磷酸酯。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树脂组合物,
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所述树脂,以10重量份~40重量份包含所述磷酸酯。
11.一种树脂成型体,所述树脂成型体包含:
树脂,和
权利要求1所述的包含木质素酚衍生物的化合物。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树脂成型体,其中,所述树脂是脂肪族聚酯。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树脂成型体,
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所述树脂,以0.1重量份~40重量份包含所述化合物。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树脂成型体,所述树脂成型体还包含磷酸酯。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树脂成型体,
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所述树脂,以10重量份~40重量份包含所述磷酸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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