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把手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52171.9 | 申请日: | 2012-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041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15 |
发明(设计)人: | 迪尔克·米勒;马库斯·巴特尔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霍弗·霍斯贝克及弗斯特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1/00 | 分类号: | E05B1/00;E05B65/42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李慧 |
地址: | 德国费***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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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把手 装置 | ||
1.一种用于机动车的可移动部件(1)的、特别是用于车门(1)、行李舱盖或者类似物的把手装置,所述把手装置具有:
能固定在所述可移动部件(1)上的、能由使用者从外部触及的把手(10);和轴承支架(13),所述轴承支架与所述把手(10)相连接,由此所述把手(10)适合于围绕位于所述可移动部件(1)内部的转轴(15)偏转,所述轴承支架(13)作用于所述转轴;
电子组件(30),所述电子组件具有电子器件(33)和至少一个传感器元件(31,32),其中,所述电子组件(30)适合于由所述把手(10)附近的使用者来激活,并且能与机动车一侧的安全系统(2)相连接,其中,所述传感器元件(31,32)布置在所述把手(10)上,并且所述电子器件(33)布置在所述轴承支架(13)上,所述把手(10)具有空腔(11)和薄壁形式的空心体(12),所述空心体(12)包围所述空腔(11)并且用作为所述传感器元件(31,32)的载体,其中所述空腔(11)基本上是不含有元件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器件(33)布置在所述轴承支架(13)适合于围绕其偏转的所述转轴(15)附近。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器件(33)这样布置在所述轴承支架(13)上,即所述电子器件(33)作为平衡重起作用,所述平衡重至少有助于或阻止了,即所述把手(10)因为起作用的加速度而从所述可移动部件(1)中移动出来,所述加速度可能在发生事故时对所述机动车产生影响。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10)设计为不含有浇注材料的。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有容器(36),在所述容器中布置有所述电子器件(33),其中,特别是所述电子器件(33)密封地位于所述容器(36)内。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轴承支架(13)具有紧固件(16),所述电子器件(33)和/或所述容器(36)布置在所述紧固件上。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元件(31,32)是电极,和/或所述传感器元件(31,32)设计为电容传感器和/或压电传感器。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心体(12)具有位于内部的区域(12.2)和位于外部的区域(12.1),其中,所述位于内部的区域(12.2)朝向所述可移动部件(1),并且所述位于外部的区域(12.1)背对所述可移动部件(1),其中,所述传感器元件(31,32)至少布置在所述两个区域(12.1,12.2)中的一个区域中。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器件(33)具有两个传感器元件(31,32),其中,所述第一传感器元件(31)设置在所述位于外部的区域(12.1)中,并且所述第二传感器元件(32)设置在所述位于内部的区域(12.2)中,其中,特别是所述第一传感器元件(31)这样设计,即能探测到使用者的有意的动作,由此能通过所述安全系统(2)触发机动车一侧的闭锁过程,和/或所述第二传感器元件(32)这样设计,即能探测到使用者的有意的动作,由此能通过所述安全系统(2)触发机动车一侧的解锁过程。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意的动作是指使用者靠近所述把手(10),特别是指靠近所述位于内部的区域(12.2)和/或所述位于外部的区域(12.1),和/或所述有意的动作是指接触所述把手(10),特别是指接触所述位于内部的区域(12.2)和/或所述位于外部的区域(12.1)。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元件(31,32)是金属的并且作为电极起作用,其中,所述传感器元件(31,32)特别地设计为线绕元件、薄膜或冲压件、特别地设计为冲压板。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把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元件(31,32)嵌入在所述空心体(12)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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