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瓦斯煤矿瓦斯抽采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20430827.2 | 申请日: | 2012-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7680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3-06 |
发明(设计)人: | 吴有增;胡鹏;张和茂;戴先根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F7/00 | 分类号: | E21F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景辉 |
地址: | 046103 山***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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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瓦斯 煤矿 系统 | ||
1.一种高瓦斯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瓦斯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包括:水平井以及位于地面上与所述水平井连通的泵,其中水平井的井口位于地面,水平井的水平段和/或水平井眼设置在裂隙带内并与所述水平井的井口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瓦斯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瓦斯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包括:位于所述水平井眼中的管道,所述泵与所述管道连通。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瓦斯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泵为真空泵。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瓦斯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的末端为筛管和防砂管柱组合。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瓦斯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井具有一个位于地面的水平井的井口,所述水平井具有一个或多于一个的位于所述裂隙带内的水平井眼。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瓦斯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其特征在于,在多于一个的水平井眼的情况下,两个水平井眼之间的间距在5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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