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头部按摩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20484287.6 | 申请日: | 2012-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96109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05 |
发明(设计)人: | 马学军;李锐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H15/00 | 分类号: | A61H15/00;A61H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部 按摩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保健用品,尤其涉及一种保健头部的按摩器。
背景技术
按摩器对缓解身心压力具有很好的疗效,特别是针对头部的按摩器,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但是现有的头部按摩器,大多都是头戴结构,按摩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而有些手持式结构的头部按摩器的按摩头为水平转动,按摩舒适度较差;现在市面上出现了一种抓头按摩器,舒适度较佳,但是其各个按摩头可以自转,对头部按摩效果有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之缺陷,提供了一种舒适、按摩效果好的头部按摩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头部按摩器,包括基座、置于所述基座上方的动力装置、至少一个驱动轮以及与各所述驱动轮一一对应且置于其下方的弹性按摩组件,所述动力装置带动所述驱动轮绕第一轴线转动,且所述第一轴线垂直于所述驱动轮上表面,各所述驱动轮与各所述按摩组件之间均设有固定于各所述驱动轮上且相对所述第一轴线倾斜的推动件,所述驱动轮带动所述推动件绕所述第一轴线转动,各所述按摩组件与所述基座球铰连接,且所述推动件推动所述按摩组件绕所述球铰的球心转动,所述球铰内设有用于限制所述按摩组件绕自身转动的限位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球铰包括底部设有开口的球形凹槽以及嵌入所述球形凹槽内的球帽,所述球形凹槽与所述按摩组件固定连接,所述基座上设有若干支柱,所述支柱穿过所述开口并与所述球帽固定连接,且所述球帽紧贴所述球形凹槽的内球面。
更进一步地,所述球铰包括底部设有开口的球形凹槽以及嵌入所述球形凹槽内的球帽,所述球形凹槽与所述基座固定连接,各所述按摩组件上均设有支柱,所述支柱穿过所述开口并与所述球帽固定连接,且所述球帽紧贴所述球形凹槽的内球面。
具体地,所述限位结构包括所述球形凹槽内球面具有的与所述第一轴线垂直的槽道以及所述球帽具有的与所述槽道卡合的凸块。
进一步地,所述推动件包括固定座以及设于所述固定座内的若干直径相同的滚珠,所述固定座固定于所述驱动轮上,所述驱动轮具有面向所述按摩组件的斜面,所述按摩组件具有面向所述驱动轮且与所述第一轴线倾斜设置的第一水平面,各所述滚珠的上端点均抵顶所述斜面且各所述滚珠的下端点均抵顶所述第一水平面。
更进一步地,所述推动件包括固定座以及设于所述固定座内的若干直径相异的滚珠,所述固定座固定于所述驱动轮上,所述驱动轮具有面向所述按摩组件的第二水平面,所述按摩组件具有面向所述驱动轮且与所述第一轴线倾斜设置的第一水平面,各所述滚珠的上端点均抵顶所述第二水平面且各所述滚珠的下端点均抵顶所述第一水平面。
进一步地,还包括第一传动轮与第二传动轮,所述驱动轮至少为两个且分为两组,所述动力装置带动所述第一传动轮绕所述第一轴线转动,所述第一传动轮带动所述第二传动轮与一组驱动轮绕所述第一轴线做与其反方向的转动,所述第二传动轮带动所述另一组驱动轮绕所述第一轴线做与所述第一传动轮相同方向的转动。
所述按摩组件包括底座与套设在所述底座下方的弹性按摩头,所述弹性按摩头具有若干向外发散伸展的弹性触手,且所述底座与所述基座球铰连接。
本实用新型具有下列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在驱动轮与按摩组件之间设有相对第一轴线倾斜的推动件,并且推动按摩组件绕球铰的球心转动,按摩组件不再是水平转动按摩,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模仿了人手的揉捏动作,按摩组件在一个曲面内转动按摩,增强了舒适性,而且按摩器没有采取头戴结构,不但可以按摩头部,还可以对身体其他部位进行有效按摩,同时在球铰内部设置限位机构防止按摩组件绕其自身转动,避免影响按摩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球形凹槽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球铰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滚珠相异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仰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2048428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