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动体的往动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280005624.1 | 申请日: | 2012-0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141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京山卓史;斋藤考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利富高 |
主分类号: | E05F1/16 | 分类号: | E05F1/16;E05F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张敬强;严星铁 |
地址: | 日本神***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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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动体 机构 | ||
1.一种可动体的往动机构,其特征在于,
具备:
接受部件,其可移动地收纳于设置在可动体和可往动复动地支承该可动体的固定体的任一方的主体内,并且与对可动体向规定位置的往动赋予制动力的制动单元、使可动体往动至规定位置的辅助单元或者该制动单元和辅助单元连接;以及
被接受部件,其位于可动体和固定体的另一方,在可动体的往动的过程中,被上述接受部件捕捉,在上述主体内移动或者相对地移动,
接受部件具有:相对于被接受部件的抵接部;以及夹持部,所述夹持部在该抵接部的前方,以被接受部件碰撞该抵接部为契机进行移动,在与该抵接部间从前后夹持被接受部件而进行上述捕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动体的往动机构,其特征在于,
以下述方式组合:相对于抵接部侧,夹持部以轴可沿在与该抵接部间夹持被接受部件的夹持位置和不夹持该被接受部件的非夹持位置之间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动体的往动机构,其特征在于,
在夹持部相对于抵接部的转动组装位置的前方具备滑动接触部,该滑动接触部以维持位于夹持位置的夹持部的姿势的方式与主体的引导部滑动接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动体的往动机构,其特征在于,
接受部件可在进行被接受部件的捕捉或者释放的前进位置和后退位置之间滑动移动地收纳于主体内,并且,
在主体的引导部的前端的前方具备位于前进位置的接受部件的夹持部的收容空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动体的往动机构,其特征在于,
接受部件可在进行被接受部件的捕捉或者释放的前进位置和后退位置之间滑动移动地收纳于主体内,并且,
在夹持部的与相向于抵接部的后侧部相反的前侧部具备辅助捕捉部,该辅助捕捉部在接受部件在未捕捉被接受部件的状态下向后退位置移动时,通过使可动体往动至规定位置,从而使被接受部件弹性变形而接受,并且利用在该接受结束位置的弹性复原而与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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