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力供给装置及充放电控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06910.X | 申请日: | 2012-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48559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3-08 |
发明(设计)人: | 尾崎和基;森田克明;吉冈伸郎;丰原尚 | 申请(专利权)人: | 住友重机械搬运系统工程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2J7/34 | 分类号: | H02J7/34;B66C13/12;H01M10/44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高培培,车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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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力 供给 装置 放电 控制 方法 | ||
1.一种电力供给装置,与能够产生再生电力的负载连接,并向该负载供给电力,其特征在于,具备:
供给部,其将从外部电源供给的电力经由母线向所述负载供给;
信号检测部,其检测作为与向所述母线供给的电力相关联的信号的母线信号;
二次电池,其能够对所述母线进行电力的充放电;
充放电控制部,其以使所述信号检测部检测到的母线信号的大小成为所述负载要求的信号的大小以上的方式控制所述二次电池的充放电;及
充电停止部,其在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电力量为基于由所述负载能够产生的再生电力的电力量而预先设定的充电停止阈值以上时,停止对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号检测部检测施加于所述母线的电压作为所述母线信号,
所述充放电控制部以使所述信号检测部检测到的电压值成为所述负载要求的电压值以上的方式控制所述二次电池的充放电。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电停止阈值是从所述二次电池容许的充电电力量的最大值减去所述负载执行一连串的再生动作时能够产生的最大的电力量所得到的电力量以下的值。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充电再开部,该充电再开部在所述信号检测部检测到的母线信号的大小为作为比该母线容许的信号的大小的最大值小的值的充电再开阈值以上时,使由所述充电停止部停止的对于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再开。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放电停止部,该放电停止部在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电力量为基于由所述负载能够消耗的电力量而预先设定的放电停止阈值以下时,使从所述二次电池的放电停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放电停止阈值是在所述二次电池容许的充电电力量的最小值上加上所述负载执行一连串的动作时所述二次电池所需的最大的电力量所得到的电力量以上的值。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放电停止部通过停止向所述负载的电力供给而开始向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来停止从所述二次电池的放电。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电停止部在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电力量小于所述充电停止阈值以下的值即充电停止解除阈值时,将对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的停止解除。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电停止解除阈值是在所述二次电池容许的充电电力量的最小值上加上通过所述负载的一连串的动作而能够消耗的最大的电力量所得到的电力量以上的值。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电再开部在所述母线信号的大小小于所述充电再开阈值以下的值即充电再开解除阈值时,将对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的再开解除。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电再开部按照规定的控制周期来判定可否解除向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再开,
所述充电再开解除阈值是与通过所述充电再开部的控制周期确定的电力关联的信号的变动幅度满足所述负载的规格的值。
12.根据权利要求5~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放电停止部在所述二次电池的充电电力量超过所述放电停止阈值以上的值即放电停止解除阈值时,解除所述二次电池的放电停止。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力供给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放电停止解除阈值是在通过执行规定次数的所述负载的一连串的动作而能够消耗的最大的电力量上加上所述放电停止阈值所得到的电力量以上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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