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于车辆座椅的致动器和硬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15060.X | 申请日: | 2012-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591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发明(设计)人: | I·托伊费尔;J·卡默勒;R·拉克唐瓦尔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凯波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N2/36 | 分类号: | B60N2/3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蔡胜利 |
地址: | 德国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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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适于 车辆 座椅 致动器 硬件 系统 | ||
1.适于车辆座椅(1)的致动单元(71),其具有适于共同致动两个锁定系统(23)的手柄(41),位于所述手柄(41)和每个锁定系统(23)之间的力传递构件,与第一力传递构件相关联的第一指示器(51),与第二力传递构件相关联的第二指示器(52),其特征在于这两个指示器(51,52)分别指示相关联的锁定系统(23)的锁定状态,以及这两个指示器(51,52)用逻辑“或”功能控制通用指示器(61),以便以可见的方式显示解锁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动元件包括手柄(41),和/或其特征在于力传递构件由至少在部分区域内的在手柄(41)和锁定系统(23)之间的鲍登缆线(43)形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致动单元,其特征在于指示器(51,52)可相对于轴线旋转且连接到鲍登缆线(43)的芯线上。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致动单元,其特征在于两个指示器(51,52)或两个指示器的部分在空间上并排布置,且均作用于通用指示器(61)上。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致动单元,其特征在于力可通过手柄(41)从第一方向施加到指示器(51,52)上而相反的力可通过力传递构件从不同于第一方向的第二方向施加。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致动单元,其特征在于通用指示器(61)在所述力传递构件作用于指示器(51,52)上的区域中与指示器(51,52)配合。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致动单元,其特征在于指示器(51,52)进行枢转运动以及通用指示器(61)进行线性运动。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致动单元,其特征在于指示器(51,52)可与手柄(41)致动杆(41b)围绕相同的枢转轴线枢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致动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41)具有与指示器(51,52)配合的单一致动臂(41b″)。
10.一种车辆座椅(1),其具有座椅构件(3)和靠背(5),且其可移动到平放位置和/或出入位置内,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座椅包括根据任一项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致动单元(71)。
11.适于车辆座椅、特别是适于机动车辆座椅的装配件系统,其具有在车辆座椅第一侧处和在车辆座椅第二侧处的装配件(10),所述装配件以彼此独立地方式锁定于锁定状态下,并具有操作杆(105),所述操作杆的致动将两个装配件(10)从锁定状态移动到解锁状态下,其特征在于第一指示器(51)与在车辆座椅第一侧处的装配件(10)相关联以及第二指示器(52)与在车辆座椅第二侧处的装配件(10)相关联,其中这两个指示器(51,52)分别指示相关联装配件(10)的锁定状态,以及这两个指示器(51,52)用逻辑“或”功能控制通用指示器(61),以便以可见的方式显示两个装配件(10)中至少一个的解锁状态。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配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器(51,52)可相对于轴线(A)旋转,并具有径向突出的指示器构件,所述指示器构件的角位置指示相关联装配件(10)的锁定状态。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装配件系统,其特征在于这两个指示器(51,52)或这两个指示器的部分在空间上并排布置,且具体通过联接弹簧(65)均作用于通用指示器(61)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装配件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装配件(10)分别具有第一装配件构件(111)和第二装配件构件(112),在装配件(10)的锁定状态下第一装配件构件和第二装配件构件相互锁定,可通过旋转的承载件(121)解锁且在装配件(10)的解锁状态下可围绕轴线(A)相对于彼此旋转,且其特征在于传动杆(107)布置成平行于在车辆座椅两侧处的装配件(10)之间的轴线(A)。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配件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指示器(51)以不能相对旋转的固定方式连接到在车辆座椅第一侧处的装配件(10)的承载件(121)上。
16.根据权利要求14或权利要求15所述的装配件系统,其特征在于传动杆(107)以不能相对旋转的固定方式连接到在车辆座椅第二侧处的装配件(10)的承载件(121)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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