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阿拉泊韦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在审
申请号: | 201280018470.X | 申请日: | 2012-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485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19 |
发明(设计)人: | C·阿维拉;R·克拉布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华股份有限公司;德彪国际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8/13 | 分类号: | A61K38/13;A61P31/1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沈端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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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阿拉 治疗 肝炎 病毒感染 | ||
1.与标准治疗联合用于治疗感染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型1的患者的阿拉泊韦,其特征在于:
(i)该患者为复发患者或无应答患者,及
(ii)在初始阶段期间,以约600mg的量每日两次向施用阿拉泊韦;随后在第二阶段期间,以约600至约1000mg的量每日一次施用阿拉泊韦。
2.如权利要求1的用途的阿拉泊韦,其特征在于,在初始阶段期间,以约600mg的量每日两次施用阿拉泊韦,达7天;随后在第二阶段期间,以约600或约1000mg或约800mg的量每日一次施用阿拉泊韦,长达23、47或71周。
3.如权利要求2的用途的阿拉泊韦,其特征在于,在初始阶段期间,以约600mg的量每日两次施用阿拉泊韦,达7天;随后在第二阶段期间,以约600mg的量每日一次施用阿拉泊韦,长达47周。
4.如权利要求1的用途的阿拉泊韦,其中该标准治疗是干扰素与利巴韦林的组合。
5.如权利要求4的用途的阿拉泊韦,其中所述干扰素是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2a,且以180微克的量每周施用一次。
6.如权利要求4的用途的阿拉泊韦,其中每日施用1000mg至1200mg的所述利巴韦林。
7.一种联合使用阿拉泊韦与标准治疗治疗受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型1感染的复发患者或无应答患者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初始阶段期间,以约600mg的量每日两次施用阿拉泊韦,达7天;随后在第二阶段期间,以约600至约1000mg的量每日一次施用阿拉泊韦,长达23、47或71周。
8.阿拉泊韦在制备用于治疗受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型1感染的患者的药物中的用途,其特征在于:
(i)该患者为复发患者或无应答患者,及
(ii)在初始阶段期间,以约600mg的量每日两次施用阿拉泊韦,达7天;随后在第二阶段期间,以约600至约800mg的量每日一次施用阿拉泊韦,长达23、47或71周,
且其中在整个所述初始阶段及第二阶段期间,阿拉泊韦与标准治疗联合施用。
9.一种用于治疗受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型1感染的复发患者或无应答患者的阿拉泊韦与标准治疗的组合,其特征在于,在初始阶段期间,以约600mg的量每日两次施用阿拉泊韦,达7天;随后在第二阶段期间,以约600至约800mg的量每日一次施用阿拉泊韦,长达23、47或71周。
10.一种治疗方案,其包括在初始阶段期间以约600mg的量每日两次施用阿拉泊韦,达7天;随后在第二阶段期间,以约600至约800mg的量每日一次施用阿拉泊韦,长达23、47或71周,且其中在整个所述初始阶段及第二阶段期间,阿拉泊韦与标准治疗联合施用。
11.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如权利要求1的用途的阿拉泊韦。
12.一种包装,其包含如权利要求11的药物组合物及施用该组合物的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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