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比马前列素和溴莫尼定的固定剂量组合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280041251.3 申请日: 2012-07-20
公开(公告)号: CN103747786A 公开(公告)日: 2014-04-23
发明(设计)人: R·S·格雷厄姆;C·P·普亚拉;A·V·戈雷;K·S·瓦纳;S·尼尔万南 申请(专利权)人: 阿勒根公司
主分类号: A61K31/498 分类号: A61K31/498;A61K31/5575;A61K9/08;A61P27/06
代理公司: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代理人: 张广育;姜建成
地址: 美国加*** 国省代码: 美国;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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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前列 溴莫尼定 固定 剂量 组合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眼科应用中用于降低患者眼内压的局部用组合物,其包含约0.01%w/w比马前列素和约0.1%w/w溴莫尼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在水性媒介物中,所述比马前列素存在的浓度为0.01%w/w,并且溴莫尼定为酒石酸溴莫尼定并且存在量为0.1%w/w。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还包含选自Na-CMC和的增溶剂。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还包含选自七水合磷酸氢二钠、一水合柠檬酸、十水合硼酸钠、氢氧化钠和盐酸的缓冲剂。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还包含张度剂,其中所述张度剂选自NaCl和甘油。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还包含防腐剂,其中所述防腐剂选自苯扎氯铵和Purite。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局部用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是溶液,并且一天施用至少一次。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局部用组合物,其中一天施用所述组合物两次。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局部用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适用于治疗青光眼,其中所述青光眼选自开角型青光眼、闭角型青光眼、角闭型青光眼、正常眼压性青光眼和先天性青光眼。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权利要求2的组合物比单独施用的比马前列素或溴莫尼定更能降低眼内压,并且副作用较少。

11.一种治疗高眼内压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对患有高眼内压的患者施用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约0.01%w/w比马前列素和约0.1%w/w酒石酸溴莫尼定。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0.01%w/w比马前列素和0.1%w/w溴莫尼定。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含选自Na-CMC和的增溶剂以及选自七水合磷酸氢二钠、一水合柠檬酸、十水合硼酸钠、氢氧化钠和盐酸的缓冲剂。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权利要求11的组合物比溴莫尼定单药治疗或比马前列素单药治疗更有效地降低眼内压。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权利要求11的组合物比溴莫尼定单药治疗或比马前列素单药治疗更有效地降低眼内压,并且与溴莫尼定和比马前列素单药治疗相比具有较少的整体眼部副作用。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可有效治疗青光眼。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可有效降低高眼压。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组合物还包含防腐剂。

19.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一天施用所述组合物至少一次。

20.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将所述组合物局部施加于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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