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约束装置的气体发生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49388.3 | 申请日: | 2012-09-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7566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1-23 |
发明(设计)人: | 小林睦治;沼本贤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大赛璐 |
主分类号: | B60R21/264 | 分类号: | B60R21/264 |
代理公司: | 北京坤瑞律师事务所 11494 | 代理人: | 张平元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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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约束 装置 气体 发生器 | ||
1.一种用于约束装置的气体发生器,包括:
壳体,其由具有气体排出口的扩散壳和封闭壳形成,
限定在所述壳体内的其中容纳有点火装置的点火装置室和其中容纳有气体发生剂的燃烧室,
所述点火装置室被限定在设置于所述壳体中的内管内,所述燃烧室被限定在所述内管外,
所述内管包括:
两端开口部,其被固定至所述壳体的底表面和顶表面,
传火孔,其形成于周壁部中,以将所述点火装置室与所述燃烧室连通,以及
强度脆弱部,其设置在所述传火孔与所述壳体的顶表面之间的周壁部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约束装置的气体发生器,其中,所述内管在顶表面侧的周壁部中具有强度脆弱部,在比从所述壳体的底表面至顶表面的高度的80%更大的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约束装置的气体发生器,其中,所述内管设置有在圆周方向上每一排四至八个传火孔,用于将所述点火装置室与燃烧室连通,在顶表面侧的周壁部中在不同高度位置的在一排中或者在两排或更多排中的传火孔,在比从所述壳体的底表面至顶表面的高度的50%更大的高度;以及
在顶表面侧的周壁部中的强度脆弱部,在比从所述壳体的底表面至顶表面的高度的80%更大的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约束装置的气体发生器,其中,
形成在所述内管的周壁部中的强度脆弱部比其中未形成强度脆弱部的其他周壁部更薄,并且仅在所述燃烧室的侧上的内管的周壁部中是更薄的。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约束装置的气体发生器,其中,形成在所述内管的周壁部中的强度脆弱部比其中未形成强度脆弱部的其他周壁部更薄,并且仅在所述点火装置室侧的侧上的内管的周壁部中是更薄的。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约束装置的气体发生器,其中,形成在所述内管的周壁部中的强度脆弱部比其中未形成强度脆弱部的其他周壁部更薄,并且在所述燃烧室与点火装置室的两侧上的内管的周壁部中是更薄的。
7.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约束装置的气体发生器,其中,
所述内管具有在一端开口部边缘上轴向形成且沿圆周方向交替布置的多个凹部和凸部,
所述壳体的顶表面具有向内突出的柱状凸部,并且
具有所述凹部和凸部的内管的开口部被嵌入到所述壳体的顶表面的柱状凸部上,且所述内管的凹部由所述柱状凸部的外周面封闭。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于约束装置的气体发生器,其中,
所述内管具有在一端开口部边缘上轴向形成且沿圆周方向交替布置的多个凹部和凸部,
所述壳体的顶表面具有向外突出的柱状凸部;并且
具有所述凹部和凸部的内管的开口部被嵌入到所述壳体的顶表面的柱状凸部上,且所述内管的凹部由所述柱状凸部的内周面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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