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黄磷尾气回收利用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12549.8 | 申请日: | 2013-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76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王雁峰;郑文胜;唐云素;陈卫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市沈能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F23J15/02;B01D53/78;B01D53/50;B01D53/52;B01D53/62;B01D53/68;B01D47/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杨小双 |
地址: | 214181 江苏省无锡***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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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黄磷 尾气 回收 利用 系统 | ||
1.一种黄磷尾气回收再利用系统,其包括尾气前处理系统、燃烧系统和热量回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尾气前处理系统包括水封器,所述水封器通过真空泵与碱液洗涤塔相连通,所述碱液洗涤塔通过管路与脱水干燥器相连通,所述燃烧系统包括燃烧器,所述燃烧器的一端通过控制阀组与脱水干燥器相连通,另一端连接有绝热焚烧炉,且所述燃烧器还连接有鼓风机,所述热量回收系统包括余热锅炉和省煤器,所述余热锅炉的一端与绝热焚烧炉相连通,另一端连接省煤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黄磷尾气回收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黄磷尾气回收再利用系统还包括与热量回收系统相连通的烟气后处理系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黄磷尾气回收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后处理系统包括除酸器、引风机和烟囱,所述除酸器与省煤器相连通,所述引风机布置于除酸器与烟囱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黄磷尾气回收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囱为防腐烟囱。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黄磷尾气回收再利用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热锅炉为开式炉膛余热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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