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钢竹组合墙体与钢竹组合楼板的节点结构及其加工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016154.5 | 申请日: | 2013-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146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22 |
发明(设计)人: | 李玉顺;蒋天元;单炜;杜永飞;郭军;黄俊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大学 |
主分类号: | E04B2/00 | 分类号: | E04B2/00;E04B2/58;E04B5/02;E04B5/10;E04G21/14 |
代理公司: | 宁波奥圣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6 | 代理人: | 蔡菡华 |
地址: | 31521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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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 墙体 楼板 节点 结构 及其 加工 方法 | ||
1.钢竹组合墙体与钢竹组合楼板的节点结构,包括钢竹组合墙和钢竹组合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竹组合墙与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垂直设置,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的端部的上、下表面与所述的钢竹组合墙的内墙面之间分别设置有角钢,所述的钢竹组合墙的外墙面上正对所述的角钢的位置处设置有连接钢板,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与位于其上、下表面的角钢之间、所述的钢竹组合墙与所述的角钢、连接钢板之间分别通过高强螺栓固定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竹组合墙体与钢竹组合楼板的节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竹组合墙包括上墙体和下墙体,所述的上墙体位于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的端部的上方,所述的下墙体位于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的端部的下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竹组合墙体与钢竹组合楼板的节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角钢、连接钢板的厚度均大于等于8mm。
4.钢竹组合墙体与钢竹组合楼板的节点结构,包括钢竹组合墙和钢竹组合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竹组合墙与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垂直设置,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的端部的下表面与所述的钢竹组合墙的内表面相铰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钢竹组合墙体与钢竹组合楼板的节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的端部的下表面上设置有第一钢板,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的端部的上表面上正对所述的第一钢板的位置处设置有第二钢板,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与所述的第一钢板、第二钢板之间通过高强螺栓固定连接,所述的钢竹组合墙的内墙面设置有第三钢板,所述的钢竹组合墙的外墙面上正对所述的第三钢板的位置处设置有第四钢板,所述的钢竹组合墙与所述的第三钢板、第四钢板之间通过高强螺栓固定连接,所述的第一钢板与所述的第三钢板通过转轴相铰接,所述的第一钢板、第二钢板、第三钢板和第四钢板的厚度均大于等于8mm。
6.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钢竹组合墙体与钢竹组合楼板的节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竹组合墙包括压型钢板和固定粘结在所述的压型钢板两侧且相平行的第一竹胶板,两块所述的第一竹胶板的两端部之间固定设置有第一封口竹胶板。
7.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钢竹组合墙体与钢竹组合楼板的节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竹组合墙包括两块平行设置的第一竹胶板,两块所述的第一竹胶板之间通过螺钉固定设置有多条呈间隔分布的第一C型钢,所述的第一C型钢的两侧固定粘结有第一辅助竹胶板,两块所述的第一竹胶板的两端部之间固定设置有第一封口竹胶板。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钢竹组合墙体与钢竹组合楼板的节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钢竹组合楼板包括两块平行设置的第二竹胶板,两块所述的第二竹胶板之间通过螺钉固定设置有多条呈间隔分布的第二C型钢,所述的第二C型钢的两侧固定粘结有第二辅助竹胶板,两块所述的第二竹胶板的两端部之间固定设置有第二封口竹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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