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铣刀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05672.4 | 申请日: | 2013-03-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477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发明(设计)人: | 邱世峰;简松豪;李振稼 | 申请(专利权)人: | 创国兴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P15/34 | 分类号: | B23P15/3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王春光 |
地址: | 中国香***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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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铣刀 制作方法 | ||
1.一种铣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铣刀的制作方法包括:
提供一回收铣刀,所述回收铣刀包括一刃部及一柄部,且所述刃部的一切削端产生磨损;
除去所述回收铣刀的所述刃部,而得到一保留柄部;以及
对部分所述保留柄部进行加工,以形成一再生铣刀。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铣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铣刀的所述刃部及所述柄部为碳化钨材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铣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铣刀的所述刃部及所述柄部为一体成型或接合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铣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铣刀的所述柄部呈圆杆状,且所述回收铣刀的所述柄部的直径大于所述刃部的直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铣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铣刀的全长介于27.1毫米至38.1毫米之间。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铣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铣刀的所述刃部经过两次以上再研磨制程,以便重新研磨所述切削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铣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铣刀包括一再生刃部及一再生柄部,所述再生柄部连接所述再生刃部,且所述再生刃部远离所述再生柄部的一端形成一再生切削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铣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钻石砂轮对所述保留柄部进行一体加工成型,以形成所述再生铣刀。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铣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切割方式切除所述回收铣刀的所述刃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铣刀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铣刀的全长介于24.1毫米至35.1毫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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