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酰基化丹参素衍生物在防治心血管疾病及其并发症中的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52187.2 | 申请日: | 2013-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028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文爱东;熊利泽;孙晓莉;奚苗苗;贾艳艳;殷英;郭超;朱艳荣;翁琰;关月;权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1/222 | 分类号: | A61K31/222;A61K31/235;A61P9/06;A61P9/00;A61P9/10;A61P9/04;A61P29/00 |
代理公司: | 西安西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2 | 代理人: | 谢钢 |
地址: | 710032 ***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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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酰基化 丹参 衍生物 防治 心血管疾病 及其 并发症 中的 应用 | ||
1.结构通式(I)所示的化合物在制备防治心血管疾病及其并发症药物中的应用,
R1、R2和R3独立地选自氢、苯甲酰基、C2~C6的酰基,但不同时为H,
M为H+、Na+或K+。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应用,其特征在于:R1、R2和R3独立地选自C2~C6的酰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应用,其特征在于:R1、R2和R3为乙酰基或丙酰基。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血管疾病及其并发症包括心律失常、心室纤维化、心肌梗死、冠心病、心绞痛、心力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缺血、心肌缺血/再灌注、心肌炎、动脉粥样硬化、外周组织器官或四肢缺血、休克、缺血或再灌注引起的组织器官急慢性损伤、失调或间接后遗症。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含有结构通式(I)所示的化合物和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应用,其特征在于:药物为注射剂、片剂、胶囊剂、散剂、丸剂、栓剂、气雾剂、泡腾片、滴剂、滴丸剂、颗粒剂或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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