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人脸识别的汽车防盗和监控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76812.7 | 申请日: | 2013-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316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07 |
发明(设计)人: | 张会林;孙利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福丰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5/25 | 分类号: | B60R25/25;B60R25/104;B60Q9/00 |
代理公司: |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 |
地址: | 215011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识别 汽车 防盗 监控 系统 | ||
1.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汽车防盗和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摄像头,用于采集驾驶者的脸部图像;
第一识别模块,用于判断驾驶者是否是合法驾驶者;
第二识别模块,用于判断驾驶者是否违规操作;
控制器,其与所述第一识别模块连接,用于解锁或锁死汽车;
语音提示器,其与所述第二识别模块连接,用于发出语音提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的汽车防盗和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三识别模块、与所述第三识别模块连接的震动器和/或闹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的汽车防盗和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汽车行驶状态下,若所述第三识别模块识别到驾驶者的眼睛持续为闭合状态且闭合时间大于预设时间时,所述第三识别模块控制震动器和/或闹铃发出震动和/或响声来提醒驾驶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的汽车防盗和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为红外CCD摄像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的汽车防盗和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无线通讯模块、与所述无线通讯模块连接的移动终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的汽车防盗和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声光报警模块,用于对驾驶者发出警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福丰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苏州福丰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176812.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自动感应平缝机
- 下一篇:信息处理设备、服务器、信息处理系统和信息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