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溪黄草提取物作为STAT3信号特异性抑制剂在制备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84442.9 | 申请日: | 2013-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176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赵晨阳;唐培克;张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晨阳 |
主分类号: | A61K36/53 | 分类号: | A61K36/53;A61P35/00 |
代理公司: | 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62100 | 代理人: | 张英荷 |
地址: | 730900 甘肃***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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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溪黄草 提取物 作为 stat3 信号 特异性 抑制剂 制备 肿瘤 药物 中的 应用 | ||
1.溪黄草提取物作为 STAT3 信号特异性抑制剂在制备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溪黄草提取物作为 STAT3 信号特异性抑制剂在制备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肿瘤为具有持续活化 STAT3信号的肿瘤细胞。
3.如权利要求2所述溪黄草提取物作为 STAT3 信号特异性抑制剂在制备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持续活化 STAT3信号的肿瘤细胞为:前列腺癌细胞、肺癌细胞、肝癌细胞、结肠癌细胞、宫颈癌细胞、乳腺癌细胞。
4.如权利要求1所述溪黄草提取物作为 STAT3 信号特异性抑制剂在制备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肿瘤为由于细胞因子激活引起的 STAT3 信号持续活化的肿瘤细胞。
5.如权利要求4所述溪黄草提取物作为 STAT3 信号特异性抑制剂在制备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细胞因子为白细胞介素6 (IL-6)、干扰素α (IFNa) 或干扰素γ (IFNg)。
6.如权利要求 1~5 所述溪黄草提取物作为 STAT3 信号特异性抑制剂在制备抗肿瘤药物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以溪黄草提取物作为 STAT3 信号特异性抑制剂,采用药剂学上可接受的工艺和辅料,制备成基于 STAT3 为靶点的抗肿瘤药物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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