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超稀相气力输送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燃烧的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10295253.1 | 申请日: | 2013-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983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20 |
发明(设计)人: | 刘开湘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万通达燃气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K3/02 | 分类号: | F23K3/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011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超稀相 气力 输送 石油焦 粉状 固体燃料 燃烧 方法 系统 | ||
1.超稀相气力输送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燃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将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以超稀相气力输送至辊道窑中燃烧,且所述超稀相气力输送的固气比为0.3-0.5: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稀相气力输送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燃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稀相气力输送的固气比为0.3: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稀相气力输送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燃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的目数为300~400目。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超稀相气力输送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燃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稀相气力输送过程中采用三级稳流、三级流化方法进行输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稀相气力输送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燃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三级稳流、三级流化方法具体步骤为: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在窑焦粉钢板仓(9)中,在压缩空气介质的作用下,与压缩空气初步流化混合后,进入螺旋输送泵(13)中进行一次稳流,再进入窑前缓冲供粉罐(10)中进行第二次稳流,并在压缩空气介质的作用下,与压缩空气进行而第二次流化,最后进入带流化装置螺旋输送泵(14)中进行第三次稳流,并在压缩空气介质的作用下,与压缩空气进行而第三次流化。
6.超稀相气力输送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燃烧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上下垂直安装的窑前焦粉钢板仓(9)、螺旋输送泵(13)、窑前缓冲供粉罐(10)和带流化装置螺旋输送泵(14),设于窑前焦粉钢板仓(9)上的窑前焦粉钢板仓流化装置(11),设于窑前缓冲供粉罐(10)上的窑前缓冲供粉罐流化装置(12),分别与窑前焦粉钢板仓流化装置(11)、窑前缓冲供粉罐流化装置(12)和带流化装置螺旋输送泵(14)连接的空气压缩系统,与带流化装置螺旋输送泵(14)的混合室出口侧连接的焦粉主管(4),依次设于焦粉主管(4)上的流量控制装置和换向阀(25),与换向阀(25)一路连接的回粉管道(7),与换向阀(25)另一路连接的分流装置,与分流装置连接的焦粉喷嘴(3),该焦粉喷嘴(3)安装于辊道窑(1)上,且所述回粉管道(7)还与窑前焦粉钢板仓(9)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超稀相气力输送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燃烧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窑前焦粉钢板仓(9)和窑前缓冲供粉罐(10)均包括上封头、中间筒体、下锥体;所述窑前焦粉钢板仓(9)的上封头安装有进粉管、安全阀(20)和袋式收尘器(21),所述窑前焦粉钢板仓流化装置(11)安装于窑前焦粉钢板仓(9)的下锥体上;所述窑前缓冲供粉罐(10)的上封头设有进粉口,所述窑前缓冲供粉罐流化装置(12)安装于窑前缓冲供粉罐(10)的下锥体上;且所述窑前焦粉钢板仓(9)和窑前缓冲供粉罐(10)的下锥体均设有出粉口;所述窑前焦粉钢板仓(9)和窑前缓冲供粉罐(10)的中间筒体上均安装有料位计(17);所述窑前焦粉钢板仓(9)的下锥体与螺旋输送泵(13)之间,以及所述窑前缓冲供粉罐(10)的下锥体与带流化装置螺旋输送泵(14)之间均安装有螺旋闸板(22);所述螺旋输送泵(13)和带流化装置螺旋输送泵(14)均设有进料口和出料口,所述螺旋输送泵(13)的进料口和出料口之间设有第一螺旋铰刀,且螺旋输送泵(13)的进料口一侧安装有电机;所述带流化装置螺旋输送泵(14)的进料口和出料口之间设有第二螺旋铰刀,且所述带流化装置螺旋输送泵(14)的进料口一侧安装有变频电机,所述带流化装置螺旋输送泵(14)出料口一侧设有混合室,该混合室底部通过一空气进气管与空气压缩系统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超稀相气力输送石油焦粉状固体燃料燃烧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压缩系统包括空气管道(8),和依次设于空气管道(8)上的容积式压缩机(2)、空气储罐(16)、空气干燥装置(31)、第一手动阀(26)、气动流量调节阀(28)、压力调节阀(29)和逆止阀(3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南万通达燃气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湖南万通达燃气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295253.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