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末端执行器、外科手术器械和荷包钳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38121.X | 申请日: | 2013-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3425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2-08 |
发明(设计)人: | 刘刚;孙斌;方云才;汪炬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奇外科器械(中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115 | 分类号: | A61B17/115;A61B17/072;A61B17/06;A61B17/3209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91 | 代理人: | 杜秀科 |
地址: | 300457 天津市滨海***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末端 执行 外科 手术器械 荷包 | ||
1.一种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钳臂(10a)和第二钳臂(10b),所述第一钳臂(10a)和所述第二钳臂(10b)能够在张开闭合机构的作用下相对运动,以使所述第一钳臂(10a)和所述第二钳臂(10b)所形成的钳口张开或闭合;
缝合机构(11),所述缝合机构(11)设置在所述第一钳臂(10a)和所述第二钳臂(10b)的纵向方向的一侧;
荷包缝合机构(12),所述荷包缝合机构(12)设置在所述第一钳臂(10a)和所述第二钳臂(10b)的纵向方向的另一侧;
切割机构(13),所述切割机构(13)设置在所述缝合机构(11)和所述荷包缝合机构(12)之间;
所述荷包缝合机构(12)包括:
所述第一钳臂(10a)上设置的第一荷包钉钉匣(14),所述第二钳臂(10b)上设置的第二荷包钉钉匣,所述第一荷包钉钉匣(14)和所述第二荷包钉钉匣中分别设置有荷包钉(57),所述荷包钉(57)由荷包钉推钉机构击发,所述第一荷包钉钉匣(14)和所述第二荷包钉钉匣面向钳口的表面设置有位于所述荷包钉(57)的两个钉腿之间的荷包线(58)。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荷包钉(57)的至少一个钉腿(571)具有倒刺结构(571a)。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倒刺结构(571a)包括至少一个背向所述钉腿(571)末端的倒钩。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荷包钉(57)的两个钉腿(571)均具有倒刺结构(571a),所述两个钉腿(571)的倒刺结构(571a)对称分布。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钉腿(571)末端为楔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荷包钉钉匣(14)和所述第二荷包钉钉匣面向钳口的表面分别设置有线卡(15),所述荷包线(58)卡设于所述线卡(15)。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荷包钉钉匣(14)的相邻两个所述荷包钉(57)之间设置有至少两个所述线卡(15),所述第二荷包钉钉匣的相邻两个所述荷包钉(57)之间设置有至少两个所述线卡(15)。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荷包钉推钉机构包括:荷包钉推钉杆,以及针对每一个荷包钉钉匣所设置的荷包钉推钉滑块(16)和荷包钉推钉器(17);
针对每一个荷包钉钉匣,当所述荷包钉推钉杆向远侧纵向驱动所述荷包钉推钉滑块(16)时,所述荷包钉推钉滑块(16)的斜面横向驱动所述荷包钉推钉器(17),使所述荷包钉推钉器(17)将所述荷包钉(57)推出所述荷包钉钉匣。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缝合机构(11)包括:
所述第一钳臂(10a)上设置的缝钉钉砧(18),所述第二钳臂(10b)在钳口闭合时与所述缝钉钉砧(18)对应的位置处设置的缝钉钉匣(19),所述缝钉钉匣(19)中设置有缝钉(20),所述缝钉(20)能够由缝钉推钉机构击发,其中:
所述缝钉推钉机构包括:缝钉推钉杆、缝钉推钉滑块(21)和缝钉推钉器(22),当所述缝钉推钉杆向远侧纵向驱动所述缝钉推钉滑块(21)时,所述缝钉推钉滑块(21)的斜面横向驱动所述缝钉推钉器(22),使所述缝钉推钉器(22)将所述缝钉(20)推出所述缝钉钉匣(19)并在所述缝钉钉砧(18)的作用下成型。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机构(13)包括:能够在推刀机构的作用下在所述缝合机构(11)和所述荷包缝合机构(12)之间运动的切割刀(23)。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钳臂(10a)和所述第二钳臂(10b)具有容纳所述切割刀(23)运动的刀槽(24)。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末端执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钳臂(10a)和所述第二钳臂(10b)均为可转动的活动钳臂;或者,所述第一钳臂(10a)为不可转动的固定钳臂,所述第二钳臂(10b)为可转动的活动钳臂;或者,所述第二钳臂(10b)为不可转动的固定钳臂,所述第一钳臂(10a)为可转动的活动钳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瑞奇外科器械(中国)有限公司,未经瑞奇外科器械(中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438121.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