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解酒饮料及其制备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485065.5 | 申请日: | 2013-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788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1 |
发明(设计)人: | 蔡强;邓红权;高学泰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强;邓红权;高学泰 |
主分类号: | A23L2/38 | 分类号: | A23L2/38;A23L1/09 |
代理公司: | 北京万科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30 | 代理人: | 刘俊玲;张亚军 |
地址: | 200050 上海市长宁***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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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解酒 饮料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解酒饮料,其特征在于,它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
虫草花10~15份、葛花50~70份、枳椇子20~30份、金银花10~20份、灵芝3~7份、木糖醇10~15份。
2.权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饮料,其特征在于,它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
虫草花10~12份、葛花60~70份、枳椇子20~25份、金银花15~20份、灵芝5~7份、木糖醇12~15份。
3.权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饮料,其特征在于,它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
虫草花12份、葛花65份、枳椇子25份、金银花18份、灵芝6份、木糖醇15份。
4.权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酒饮料是液态饮料。
5.权利要求4所述的解酒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液态饮料为口服液。
6.权利要求1所述的解酒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解酒饮料是固体饮料。
7.权利要求6所述的解酒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体饮料是粉末剂、颗粒剂或片剂。
8.权利要求5所述的解酒饮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将所述重量份的灵芝初步粉碎后用97%的乙醇提取,灵芝与乙醇的体积比为1:3~5,常温提取3~5天,过滤提取液,所得滤液浓缩后喷雾制细粉,得到灵芝提取物细粉;
2)将所述重量份的虫草花、葛花、枳椇子、金银花一起加2~4倍体积的水,在40~60℃下提取1~3天,过滤提取液,滤液备用;
3)将步骤1)得到的灵芝提取物细粉和所述重量份的木糖醇细粉加入步骤2)得到的滤液中,混合均匀,即得到所述的解酒口服液。
9.权利要求6所述的解酒饮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将所述重量份的灵芝初步粉碎后用97%的乙醇提取,灵芝与乙醇的体积比为1:3~5,常温提取3~5天,过滤提取液,所得滤液浓缩后喷雾制细粉;
2)将所述重量份的虫草花、葛花、枳椇子、金银花一起加2~4倍体积的水,在40~60℃下提取1~3天,过滤提取液,所得的滤液浓缩后喷雾制细粉;
3)将步骤1)和步骤2)得到的细粉混合,再加入所述重量份的木糖醇细粉,混合均匀,再按照常规方法制备成粉末剂、颗粒剂或片剂,即得到所述的解酒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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