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97231.0 | 申请日: | 2013-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364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04 |
发明(设计)人: | H·兹维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汽车照明罗伊特林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8/00;F21V1/16;F21V17/16;F21W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 11326 | 代理人: | 常利强 |
地址: | 德国罗***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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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 照明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用于机动车的发光装置(Leuchte)。
所述发光体在此理解为满足至少一种信号灯功能的照明装置。日间行车灯、刹车灯和闪光灯都是信号灯功能的例子,但不应把该列举理解为详尽列举的。信号灯功能的作用是,为其它交通参与者指示车辆的存在以及使其它交通参与者注意该车辆当前行为(例如刹车)以及即将出现的行为(例如拐弯)。
背景技术
这种发光装置本质是已知的并且具有光导体,该光导体具有长度、厚度、光输出面以及横向于光输出面且与厚度平行的假想横截面,其中该长度大于该厚度,并且光导体这样设计,在光导体中传播的光线(其穿透假想横截面)在射到设置于光导体的边界面中的偏转面上时局部地这样偏转,即该偏转的光线穿透光输出面以光束形式输出,该光束在优先方向的周围汇聚,其中该光束的射束角大得足以产生符合规定的信号-光分布,该信号-光分布在第一空间方向和第二空间方向中分别遮盖预先设定的角度,并且第一空间方向、第二空间方向以及优先方向分别两两相互垂直。
当发光装置符合规定地应用在机动车中时,第一空间方向与车辆的竖轴平行,并且第二空间方向与车辆的横轴平行。此外,该优先方向与直线行驶方向平行。如果该发光装置是前置发光装置,则该优先方向是朝前的。如果该发光装置是后置发光装置,则优先方向是朝后的。
这种照明装置以各种形式应用在机动车照明中。例如从DE102007005779A1中已知一种具有上述类型的发光装置的前照灯。
在机动车照明时应用光导体允许将光线生成与发射光线的表面在空间上分隔开。光导体的应用可使设计者能够生成三维的发光曲线,它一方面对机动车的光学外观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产生法律上预先规定的并因此符合规定的光分布。为了达到期望的光分布,光导体中的特殊输出耦合元件或者在光导体上或光导体前的光学有源元件是必需的。
在此证明不利的是,在此经常得到这样的光导体,即该光导体虽然产生符合规定的光分布,但同时在从特定视角(该视角位于符合规定的光分布之外)观察时,该光导体在发光状态下的外观没有吸引力。那么,例如会出现不均匀的照明,和/或出现所谓的“辫结效应”,在其中发光曲线看起来盘绕在光导体的周围。这一点让人感觉是无美感的外观。
此外在照明装置的关闭状态下,通常可看到作为断裂结构的其它透明的光导体的输出耦合元件或其它光学有源元件。因此,同样对机动车的光学外观产生不利的影响,其中这一点在非发光状态下出现。
发明内容
从现有技术中得出本发明的目的,即如下改进已知的照明装置,使之不会出现这些不利的影响。
此目的借助权利要求1的特征得以实现。在此,权利要求1的内容与前述现有技术的区别在于,遮光板超过光导体伸出如此之远,以致对于观察者来说该光导体被遮光板遮住,该观察者在光导体特定应用于机动车的情况下从法律规定的光分布的上方注视该照明装置。
优选构造方案的特征在于,该发光装置具有遮光板,该遮光板从光导体出发沿在优先方向和第一空间方向之间的遮光方向延伸并且在此延伸到射束角之外,并且该遮光板从光导体出发在一个长度上延伸,该长度等于光导体的厚度的2.5倍至6倍,尤其是光导体的厚度的4.5倍至5.5倍、特别是5倍。
该遮光板遮盖光导体以防从位于遮光板的面向射束角的侧面上的位置看到光导体,但各位置位于法律规定的射束角之外(从水平线上测量,例如竖直方向上的+/-10°)。因此从被遮光板遮住的视角上看,该光导体是不可见的。通过这些要求的遮光板尺寸,光导体在此尤其从下述视角上看是不可见的,即在该视角中没有这种遮光板则可能产生所描绘的、不利的外观。
由于该遮光板从光导体出发沿在优先方向和第一空间方向之间的遮光方向延伸并且在此延伸到射束角之外,所以特别是不会遮蔽有助于产生符合规定的光分布的光线。
由于该遮光板从光导体出发在一个长度上延伸,该长度等于光导体的厚度的2.5倍至6倍,尤其是光导体的厚度的4.5倍至5.5倍、特别是5倍,所以尤其遮盖光导体以防从下述位置上看到光导体,即所述位置在从例如约1至4m的小距离处观察车辆时得出。这种位置例如在销售谈判时是有吸引力的,此处外观无吸引力是尤其不利的。上述缺点借助按本发明的解决方案以尤其简单的方式避免。
该遮光板构成第一遮光部段,其中在符合规定地应用中设置在光导体的上方。因此,从法律规定的光分布的上方注视该照明装置的观察者只看到第一遮光部段,但看不到光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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