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乘员保护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10693335.1 | 申请日: | 2013-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632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发明(设计)人: | 内田哲也;马场纪佳;大夹纯一;土井章二;辻口光弘;本村真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电装;富士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R21/013 | 分类号: | B60R21/013;B60R22/46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朱胜;陈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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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乘员 保护 系统 | ||
1.一种车辆(C)中的车辆乘员保护系统,其具有第一侧部和第二侧部,所述第一侧部与所述第二侧部相比更靠近所述车辆的乘员的乘员座位,所述车辆乘员保护系统包括:
第一传感器(21),布置在所述第一侧部,并且位于所述乘员座位在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上的前方或侧面,以检测所述车辆的宽度方向上的碰撞;
第二传感器(22),布置在所述第一侧部,并且位于所述第一传感器在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上的后方,以检测所述车辆的宽度方向上的碰撞;
移动约束装置(3),为所述乘员座位设置以约束所述乘员座位上的乘员而使其不从所述乘员座位离开;以及
碰撞确定部(1),将来自所述第一传感器的第一检测信号和来自所述第二传感器的第二检测信号分别与第一确定阈值和第二确定阈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了碰撞,
其中,当在来自所述第二传感器的第二检测信号没有超过所述第二确定阈值的情形下来自所述第一传感器的第一检测信号超过所述第一确定阈值时,所述碰撞确定部推断出发生了碰撞并且激活所述移动约束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乘员保护系统,其中,
当在来自所述第一传感器的第一检测信号没有超过所述第一确定阈值的情形下来自所述第二传感器的第二检测信号超过所述第二确定阈值时,所述碰撞确定部禁止所述移动约束装置的激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乘员保护系统,其中,
禁止所述移动约束装置的激活,直到经过了预定禁用时间段为止。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乘员保护系统,还包括:
安全传感器(19),检测所述车辆的宽度方向碰撞并提供所述第一传感器的冗余,并且当来自所述安全传感器的第三检测信号超过第三确定阈值时,激活所述移动约束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乘员保护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传感器布置在车门中,而所述第二传感器布置在车辆支柱中。
6.一种车辆中的车辆乘员保护系统,其具有第一侧部和第二侧部,所述第一侧部与所述第二侧部相比更靠近所述车辆的乘员的乘员座位,所述车辆乘员保护系统包括:
第一传感器(21),布置在所述第一侧部并且位于所述乘员座位在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上的前方或侧面,以检测所述车辆的宽度方向上的碰撞;
第二传感器(22),布置在所述第一侧部,并且位于所述第一传感器在所述车辆的前后方向上的后方,以检测所述车辆的宽度方向上的碰撞;
安全传感器(49),检测所述车辆的宽度方向上的碰撞并且提供所述第一传感器的冗余;
移动约束装置(3),为所述乘员座位设置以约束所述乘员座位上的乘员而使其不从所述乘员座位离开;以及
碰撞确定部(1),将来自所述第一传感器的第一检测信号、来自所述第二传感器的第二检测信号和来自所述安全传感器的第三检测信号分别与第一确定阈值、第二确定阈值和第三确定阈值进行比较,以对碰撞的发生进行确定,
所述碰撞确定部包括确定保持部(440),所述碰撞确定部保持所述第一传感器和所述第二传感器中的每个传感器的确定状态,其中,当所述第一传感器的第一检测信号超过所述第一确定阈值或者所述第二传感器的第二检测信号超过所述第二确定阈值时,参考表示是否发生了碰撞的所述确定状态,
其中:
在所述第一传感器的第一检测信号超过所述第一确定阈值的第一时间,在所述确定保持部在所述第一时间所保持的确定状态不表示发生了碰撞、而在所述第一时间所述第二传感器的第二检测信号没有超过所述第二确定阈值的条件下,所述碰撞确定部推断出发生了碰撞;以及
当在推断出发生了碰撞之后所述安全传感器的第三检测信号超过所述第三确定阈值时,所述碰撞确定部激活所述移动约束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乘员保护系统,其中,
在自从基于所述第一检测信号超过了所述第一确定阈值或者所述第二检测信号超过了所述第二确定阈值而确定发生了碰撞以后经过了预定的第一时间段之前,考虑到确定发生的碰撞正在发生,确定保持部继续保持表示发生了碰撞的确定状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乘员保护系统,其中,
所述预定的第一时间段延长,直到确定碰撞已终止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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