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终端中显示对象在列表中的显示方法及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310751240.0 | 申请日: | 2013-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2911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1-18 |
发明(设计)人: | 胡月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贝壳网际(北京)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2 | 分类号: | G06F3/048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广友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1237 | 代理人: | 祁献民 |
地址: | 100041 北京市石景山***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终端 显示 对象 列表 中的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显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移动终端中显示对象在列表中的显示方法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智能设备可以安装和卸载应用,可以新建和删除文件,可以移除和弹出各种类型的通知等,但是有些应用是无法卸载(例如预装应用),有些文件是无法删除的(例如:系统文件),有些通知是不能删除的(例如常驻通知栏的通知)。然而,上述应用、文件、通知,在通知栏列表中是没有区别的,用户无法直接获知哪些是可删除的哪些是不可删除的,只有当需要进行删除操作的时候,例如用户在通知栏中将某通知条向屏幕左侧或右侧拖动时,才会提示不能删除或者不提供删除操作,由此给用户造成操作上的不便。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移动终端中显示对象在列表中的显示方法及移动终端,能够方便用户直观地获知列表中所显示的哪些显示对象可移除或哪些显示对象不可移除。
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移动终端中显示对象在列表中的显示方法,包括:
确定将要在列表中显示的显示对象在显示后能否移除;
若确定所述显示对象在显示后不能移除,则采用第一显示模式对所述显示对象进行显示;若确定所述显示对象在显示后能够移除,则采用区别于所述第一显示模式的第二显示模式对所述显示对象进行显示。
可选地,所述确定将要在列表中显示的显示对象在显示后能否移除包括:
确定在通知栏中将要显示的通知在显示后能否删除;和/或
确定在应用程序列表中将要显示的应用程序在显示后能否卸载。
可选地,所述确定在通知栏中将要显示的通知在显示后能否删除包括:在将所述通知在通知栏中显示之前,查询使用所述通知栏发出所述通知的应用程序预先注册所述通知栏时的注册信息;若所述注册信息中包含有所述通知能够删除的信息,则确定所述通知在显示后能够删除,否则,则确定所述通知在显示后不能删除;
若确定所述通知在显示后不能删除,则采用第一显示模式对所述通知在所述通知栏中进行显示;若确定所述通知在显示后能够删除,则采用区别于所述第一显示模式的第二显示模式对所述通知在所述通知栏中进行显示。
可选地,所述确定在应用程序列表中将要显示的应用程序在显示后能否卸载包括:在将应用程序在应用程序列表中显示之前,从将要显示的应用程序的代码中查询标识所述应用程序能否卸载的标识信息;若所述标识信息标识所述应用程序能够卸载,则确定所述应用程序在显示后能够卸载,否则,则确定所述应用程序在显示后不能卸载;
若确定所述应用程序在显示后不能卸载,则采用第一显示模式对所述应用程序在所述应用程序列表中进行显示;若确定所述应用程序在显示后能够卸载,则采用区别于所述第一显示模式的第二显示模式对所述应用程序在所述应用程序列表中进行显示。
可选地,前述任一项所述的显示方法,所述第二显示模式与所述第一显示模式具有如下区别中的至少一种:
显示所述显示对象的显示条或显示块的背景色或背景图案不同;
显示所述显示对象的显示条或显示块中各显示元素的透明度不同;
显示所述显示对象的显示条或显示块中显示的显示对象内容的字体或字形不同;
显示所述显示对象的显示条或显示块中是否具有用来标记所述显示对象能够删除的图标、文字或符号。
可选地,前述任一项所述的显示方法,所述第二显示模式中还包含有建议删除或不建议删除的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中显示对象在列表中的显示方法,由于在显示对象显示之前,先确定将要在列表中显示的显示对象在显示后能否移除,若确定所述显示对象在显示后不能移除,则采用第一显示模式对所述显示对象进行显示;若确定所述显示对象在显示后能够移除,则采用区别于所述第一显示模式的第二显示模式对所述显示对象进行显示;这样通过两种不同的显示模式对能够移除和不能移除的显示对象分别显示,从而能够方便用户直观地获知在列表中显示显示对象哪些显示对象可移除或哪些显示对象不可移除。
另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移动终端,包括:显示屏幕,用于显示显示对象;显示对象检测单元,用于在所述显示屏幕上显示所述显示对象之前,确定所述显示对象在显示后能否移除;差别显示单元,用于若所述显示对象检测单元确定所述显示对象在显示后不能移除,则采用第一显示模式对所述显示对象在所述显示屏幕上进行显示;若所述显示对象检测单元确定所述显示对象在显示后能够移除,则采用区别于所述第一显示模式的第二显示模式对所述显示对象在所述显示屏幕上进行显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贝壳网际(北京)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贝壳网际(北京)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751240.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