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保护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53071.9 | 申请日: | 2013-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6124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8 |
发明(设计)人: | 林刚;牟锐;郭俊;罗世培;宋同伟;陶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D11/00 | 分类号: | E21D11/00 |
代理公司: | 成都惠迪专利事务所 51215 | 代理人: | 王建国 |
地址: | 610031***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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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既有 地铁 区间 隧道 保护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隧道工程,特别涉及一种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保护结构。
背景技术
经过近年的建设,国内许多城市的地铁线路已初步成网,占据了一定的城市地下公共空间,由于地铁工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为保证既有地铁结构的安全,许多城市制定了专门的地铁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非特殊情况,后建地下工程在平面上需与既有地铁工程保持一定的距离,但由于地下空间资源的局限,在既有地铁结构上方再修建地下工程在所难免。
根据国内地铁工程的特点和再建地下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既有地铁结构上方再修建的地下工程一般均采用明挖法施工,由于明挖法基坑施工中的“地层卸载效应”,将导致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下地层的“回弹”,同时隧道刚度与地层悬殊甚大,因此在明挖法基坑开挖过程中将导致地铁结构跟随地层一起“回弹”。地铁暗挖区间隧道从施工到运营均无地层卸载工况,为保证地铁运营安全,通常将后建地下结构明挖法基坑底距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结构顶的最小距离规定为7.0~7.5m。
根据后建结构明挖法基坑底距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结构顶的距离要求和地铁暗挖区间隧道埋深的实际特点,目前后建明挖结构方案成立的比例较小,同时即使方案成立,大部分也只能为地下一层结构,这对地下空间资源的可开发性、开发经济性以及可持续性等均产生了较大影响,若能将后建明挖法结构基坑底距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结构顶的最小距离减小到3.0~3.5m,无疑将极大地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保护结构,在保证既有地铁线路运营安全的前提下,该保护结构能够将后建明挖法结构基坑底距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结构顶的最小距离减小到3.0~3.5m。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保护结构,其特征是它包括:分别设置于左侧隧道、右侧隧道外侧的左侧抗拔桩、右侧抗拔桩,以及设置在左侧隧道、右侧隧道之间的中间抗拔桩;分别设置在左侧抗拔桩、右侧抗拔桩外侧的左侧导向墙、右侧导向墙,设置在中间抗拔桩桩顶的加固梁;设置在地下空间基坑开挖面与左侧隧道、右侧隧道拱顶之间的加固构件,加固构件的两端与加固梁、左侧导向墙或右侧导向墙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保护结构能够将由于结构上方明挖法基坑开挖而导致的结构下方的地层“回弹值”减少60%~80%,达到在保证既有地铁线路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将后建明挖法结构基坑底距已建地铁暗挖区间隧道结构顶的最小距离减小到3.0~3.5m,增大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价值和意义。
附图说明
本说明书包括如下四幅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保护结构的平面布置示意图(不含管棚工作坑和桩顶加固梁工作坑);
图2是本实用新型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保护结构钢管管棚展开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保护结构的横断面布置示意图(管棚工作坑围护结构采用排桩型式);
图4是本实用新型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保护结构的横断面布置示意图(管棚工作坑围护结构采用土钉墙型式)。
图中示出构件、部位名称及所对应的标记:左侧抗拔桩11a、右侧抗拔桩11b、中间抗拔桩11c、左侧导向墙12a、右侧导向墙12b、桩顶加固梁13、钢管管棚14、泄气孔14a、左侧隧道21、右侧隧道22、排桩型式管棚工作坑围护结构23、土钉型式管棚工作坑围护结构24、桩顶加固梁工作坑围护结构25、最小距离a、钢管管棚层距b、横向距离LL、竖向距离LS、管棚工作坑M、桩顶加固梁工作坑N、地面A、地下空间基坑开挖面B。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图3和图4中示出的既有地铁暗挖区间隧道包括左侧隧道21、右侧隧道22,图中左侧隧道21和右侧隧道22可以是采用盾构法修建的地铁盾构法区间隧道,也可以是采用矿山法修建的地铁矿山法区间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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