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86506.7 | 申请日: | 2013-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895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13 |
发明(设计)人: | 霍孟浩;俞磊铼;程海波;张国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7/00 | 分类号: | H04N17/00;H04N7/18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郑玮 |
地址: | 310052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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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载 视频 监控 自检 系统 | ||
1.一种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安装在车辆上的带有自检功能的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实时记录行车过程中其各个连接设备的异常问题并上报至所述维护中心平台;
安装在维护站点内的与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进行无线通信的维护中心平台;以及
与所述维护中心平台进行无线通信的移动终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是PC、手机或平板电脑。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连接有GPS设备或WIFI设备,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通过所述GPS设备或WIFI设备监测到车辆进入维护站点时,上报行车过程中其各个连接设备的异常问题至所述维护中心平台。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还连接有语音对讲设备或手动报警设备。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连接有音视频采集设备。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包括公交车、长途客运车、物流车、校车或特种运输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连接有3G天线,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与所述维护中心平台通过3G网络进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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