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86506.7 | 申请日: | 2013-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895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13 |
发明(设计)人: | 霍孟浩;俞磊铼;程海波;张国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17/00 | 分类号: | H04N17/00;H04N7/18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郑玮 |
地址: | 310052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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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载 视频 监控 自检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视频监控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与日俱增所带来的交通、治安、管理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解决机动车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国家对于警车、校车、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的强制要求,越来越多的机动车上安装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目前,机动车辆上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记录整个行车过程,一是记录车辆内外的特殊状况,例如偷窃行为,乘客冲突事件等;二是记录是否有违规行车事件,如超速行驶,违规停车上下客等。
要实现上述两个功能,首要的条件是监控系统本身必须保证正常工作,当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时,需及时汇报要求维修,如图1所示,目前的车载录像机监控系统大多都是车载硬盘录像机通过3G信号与中心服务器相连,出现异常事件时中心服务器会上报到远程监控管理中心台,但实际使用中发现,异常故障发生时,车辆很可能正在道路上行驶中,而维护人员只能在管理中心一直跟踪关注车辆情况,在车辆到站时,才能上车将车载硬盘录像机中数据导出进行数据回放分析后对车辆进行维修,可见,此种方式并不便于维护人员维护车载监控系统。因此,目前亟需一种自检功能的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减少维护人员的人工监测工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实时记录行车过程中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的各个连接设备的异常问题并上报至维护中心平台,所述维护中心平台再将所述异常问题转发到维护人员的移动终端,便于维护人员对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及时进行维护检修,并减少维护人员对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的各个连接设备的异常问题的人工监测工作。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包括:
安装在车辆上的带有自检功能的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
安装在维护站点内的与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进行无线通信的维护中心平台;
与所述维护中心平台进行无线通信的移动终端。
优选的,上述系统中,所述移动终端包括PC、手机或平板电脑。
优选的,上述系统中,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实时记录行车过程中其各个连接设备的异常问题并上报至所述维护中心平台。
优选的,上述系统中,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连接有GPS设备或WIFI设备。
优选的,上述系统中,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通过所述GPS设备或WIFI设备监测到车辆进入维护站点时,上报行车过程中其各个连接设备的异常问题至所述维护中心平台。
优选的,上述系统中,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连接有一摄像头和话筒。
优选的,上述系统中,所述车辆包括公交车、长途客运车、物流车、校车或特种运输车。
优选的,上述系统中,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连接有一3G天线。
优选的,上述系统中,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与所述维护中心平台通过3G网络进行通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安装在车辆上的带有自检功能的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安装在维护站点内的与所述车载录像机进行无线通信的维护中心平台以及与所述维护中心平台进行无线通信的移动终端,实时记录行车过程中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的各个连接设备的异常问题并上报至所述维护中心平台,所述维护中心平台再将所述异常问题转发到维护人员的移动终端,便于维护人员对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及时进行维护检修,并减少维护人员对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的各个连接设备的异常问题的人工监测工作。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的车载监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的模块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2和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载视频监控自检系统,包括:
安装在车辆上的带有自检功能的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1;
安装在维护站点或场站内的与所述车载视频监控录像机1进行无线通信的维护中心平台2;以及
与所述维护中心平台2进行无线通信的移动终端3。
可选的,所述移动终端3包括PC、手机或平板电脑等任何具备通讯功能的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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