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03192.4 | 申请日: | 2013-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288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卫嵩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英特力光通信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25/32 | 分类号: | B64C25/32;B64C2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杨立 |
地址: | 272023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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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 ||
1.一种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固定在所述机身前部的主机翼、固定在所述机身后端的尾翼、以及与所述机身连接的机舱,还包括气囊,所述气囊固定在所述机舱下部,所述机身由设定级数的碳管组成,所述碳管中的处于所述机身尾部的尾管的后端设有一豁口,该豁口处设有一可往该豁口一侧收回的横轴销,所述尾翼包括尾平翼和尾竖翼,所述尾平翼与通过所述横轴销与所述机身后端以可收起的方式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囊通过魔术贴与所述机舱内水平放置的隔板连接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舱中设有气囊固定舱。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囊固定舱的后端设有鼓风机,所述鼓风机的出风口与所述气囊的进气口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囊固定舱设置在所述机舱的最下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翼包括两个端机翼和一个中间机翼,所述中间机翼对称固定在所述机身上,所述端机翼可拆卸地与所述中间机翼连接,且与所述中间机翼成一设定角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舱上面设有连接竖销,所述机舱通过该连接竖销可拆分地固定在所述机身下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舱的前部为半球体,中部为圆柱体,后部为圆锥体,所述半球体的球面直径、所述圆柱体的底面直径和所述圆锥体的底面直径三者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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