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桩基护筒放样投点的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320835186.3 | 申请日: | 2013-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642926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1 |
发明(设计)人: | 傅新军;崔巍;杨春;杨小伟;余国元;曹毅;庞佑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C15/00 | 分类号: | G01C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21 | 代理人: | 魏殿绅;庞炳良 |
地址: | 21003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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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桩基 护筒放样投点 支架 | ||
1.一种用于桩基护筒放样投点的支架,包括底板(7)和观测架,观测架固定于底板(7)的顶部,底板(7)的横截面为矩形,底板(7)的中心开有第三通孔,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三角托盘(1),三角托盘(1)设置于观测架的顶部,三角托盘(1)的上表面设置有强制归心圆盘(3),所述强制归心圆盘(3)的中心开有第一通孔,所述三角托盘(1)开有第二通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桩基护筒放样投点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观测架包括基座(4)和至少3条支撑腿(6);每条支撑腿(6)的底部与底板(7)的上表面焊接,顶部与基座(4)的下表面焊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桩基护筒放样投点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观测架还包括平衡架(5),平衡架(5)位于底板(7)与基座(4)之间,所述至少3条支撑腿(6)通过平衡架固定。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桩基护筒放样投点的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托盘(1)包括托盘台、托盘脚和托盘调节螺栓(2),托盘脚的顶部焊接于托盘台的下表面,底部焊接于基座(4)的上表面;托盘脚的外壁设置有旋转把手(8),旋转把手(8)内开有通孔,托盘调节螺栓(2)设置于通孔内,三角托盘(1)通过托盘调节螺栓(2)与强制归心圆盘(3)连接,托盘台的中心开有第二通孔,旋转把手(8)活动连接在托盘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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