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的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02523.3 | 申请日: | 2013-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78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小野寺贵之;酒井宏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02D29/02 | 分类号: | F02D29/02;F02D29/00;F16H61/662;F16H63/5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李辉;黄纶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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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控制 装置 | ||
1.一种车辆的控制装置,
该车辆具有:
内燃机;
油泵,其由该内燃机驱动,对工作油进行加压;以及
带式无级变速器,其被供给由该油泵加压后的工作油,
该控制装置的特征在于,具有:
油压控制单元,其通过控制向所述无级变速器供给的工作油压,进行变速控制;
自动停止控制单元,其在规定的条件成立时,使所述内燃机自动停止;
变速比检测单元,其检测所述无级变速器的变速比;以及
可持续时间设定单元,其在使所述内燃机自动停止时,根据检测到的变速比设定所述自动停止的可持续时间,
所述自动停止控制单元在所述内燃机的自动停止持续时间达到所述可持续时间时,结束所述自动停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该控制装置具有动作状态判定单元,该动作状态判定单元判定所述内燃机和所述无级变速器是否处于规定动作状态,
当所述内燃机或所述无级变速器没有处于所述规定动作状态时,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单元进行与所述检测到的变速比相应的所述可持续时间的设定,
另一方面,当所述内燃机和所述无级变速器处于所述规定动作状态时,用其他方法设定所述可持续时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变速比越小,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单元将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得越短。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控制装置具有温度检测单元,该温度检测单元检测所述工作油的温度,
所述工作油的温度越高,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单元将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得越长。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单元以所述变速比为最大的状态作为基准,设定所述可持续时间。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自动停止控制单元进行控制,使得在所述车辆从行驶状态向停止状态转移的过程中,开始所述内燃机的自动停止,
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单元根据所述车辆即将停止时所检测到的变速比进行所述可持续时间的设定。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车辆具有离合器,该离合器设置在所述内燃机的输出轴与所述无级变速器的输入轴之间,被使用由所述油泵加压后的工作油进行控制,
所述控制装置具有监视单元,当所述内燃机的自动停止持续时间达到所述可持续时间而结束了所述自动停止时,所述监视单元监视所述离合器的输入转速与输出转速之间的转速差,
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单元具有修正单元,该修正单元根据所述监视单元的监视结果,修正与所述变速比相应的所述可持续时间的设定特性。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在使所述内燃机自动停止时无法检测所述变速比的情况下,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单元根据过去检测到的变速比的平均值设定所述可持续时间。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所述规定动作状态是所述内燃机的冷却水温与所述工作油的温度之间的温度差处于规定范围内的状态,
当所述内燃机和所述无级变速器处于所述规定动作状态时,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单元将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得比根据所述检测到的变速比来设定的可持续时间长。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装置,其中,
当所述内燃机和所述无级变速器处于所述规定动作状态时,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单元将所述可持续时间设定成不取决于所述检测到的变速比的固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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