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走式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16525.8 | 申请日: | 2013-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21355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12 |
发明(设计)人: | 松本正士;三木一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M11/00 | 分类号: | H04M11/00;A47L9/28;H04M1/00;H04Q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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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 ||
1.一种自走式电子设备,按照来自经由通信网络连接的终端装置的命令进行动作,能进行由拍摄部或者声音拾取部取得并生成图像数据或者声音数据的数据生成动作、以及将该生成的数据经由上述通信网络发送到上述终端装置的数据发送动作,上述自走式电子设备的特征在于,具备:
停止指示接收部,其接收使上述数据生成动作或者上述数据发送动作停止的停止指示;
数据控制部,当由上述停止指示接收部接收到上述数据生成动作或者上述数据发送动作的停止指示时,使上述数据生成动作或者上述数据发送动作停止;以及
通知部,当由上述停止指示接收部接收到上述数据生成动作或者上述数据发送动作的停止指示时,对命令上述数据生成动作或者上述数据发送动作的终端装置通知在该自走式电子设备中已设定了拒绝接收来自该终端装置的动作命令的命令非受理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走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在正在执行上述数据生成动作或者上述数据发送动作时由上述停止指示接收部接收到上述停止指示的情况下,上述数据控制部使上述数据生成动作或者上述数据发送动作停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走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上述停止指示接收部通过设于该自走式电子设备的箱体的任意的按钮被操作而接收上述停止指示。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自走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上述停止指示接收部通过设于该自走式电子设备的遥控器的任意的按钮被操作而接收上述停止指示。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自走式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上述通知部在从命令上述数据生成动作或者上述数据发送动作的终端装置接收到下一命令时,将已设定了上述命令非受理模式作为针对命令的回答而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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