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二次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38435.9 | 申请日: | 2013-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7178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发明(设计)人: | 高桥牧子;野口健宏;佐佐木英明;加藤有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H01M4/505;H01M4/525;H01M4/58;H01M10/052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陈海涛,穆德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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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锂二次电池,其包含
正极;
负极;和
非水电解液,
其中所述非水电解液包含:
由下式(1)表示的磷酸酯聚合物:
其中R1是亚烷基或氟化亚烷基,R2~R5各自独立地为烷基或氟化烷基,条件是R2~R5中的至少一个是氟化烷基,n表示1到4的整数,条件是当n为2以上时,两个以上R1可以相同或相互不同,并且两个以上R4可以相同或相互不同;和
由下式(2)表示的氟化磷酸酯:
其中R6~R8各自独立地表示脂族烃基或氟化脂族烃基,条件是R6~R8中的至少一个是氟化脂族烃基。
2.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式(1)中的R2~R5中的至少一个是其中包含在对应未取代的烷基中的50%以上的氢原子被氟原子代替的氟化烷基。
3.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式(1)中的n为1。
4.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式(2)中的R6~R8各自独立地为烷基或氟化烷基,条件是R6~R8中的至少一个是氟化烷基。
5.根据权利要求4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式(2)中的R6~R8中的至少一个是其中包含在对应未取代的烷基中的50%以上的氢原子被氟原子代替的氟化烷基。
6.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二次电池,其中由所述式(1)表示的所述磷酸酯聚合物在非水电解液的溶剂中的含量为0.1体积%~15体积%。
7.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非水电解液包含由下式(3)表示的氟化醚化合物:
R11-O-R12 (3)
其中R11和R12各自独立地表示烷基或氟化烷基,条件是R11和R12中的至少一个是氟化烷基。
8.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非水电解液包含碳酸酯化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正极具有相对于锂的4.5V以上的充放电区域。
10.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正极活性材料包含由下式(7)表示的锂锰复合氧化物:
Lia(MxMn2-x-yYy)(O4-wZw) (7)
其中0.4≤x≤1.2,0≤y,x+y<2,0≤a≤1.2,且0≤w≤1;M为选自Co、Ni、Fe、Cr和Cu中的至少一种;Y为选自Li、B、Na、Mg、Al、Ti、Si、K和Ca中的至少一种;且Z是F或Cl中的至少一种。
11.根据权利要求10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正极活性材料包含由下式(7-1)表示的锂锰复合氧化物:
LiNixMn2-x-yAyO4 (7-1)
其中0.4<x<0.6,0≤y<0.3,且A为选自Li、B、Na、Mg、Al、Ti和Si中的至少一种。
12.根据权利要求1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正极活性材料包含
由下式(8)表示的锂-金属复合氧化物:
LiMPO4 (8)
其中M为选自Co和Ni中的至少一种,
由下式(9)表示的锂-金属复合氧化物:
Li(LixM1-x-zMnz)O2 (9)
其中0≤x<0.3,0.3≤z≤0.7,且M是选自Co、Ni和Fe中的至少一种,或
由下式(10)表示的Si复合氧化物:
Li2MSiO4 (10)
其中M为选自Mn、Fe和Co中的至少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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