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针对轻微重叠的碰撞而设计的机动车车身在审
申请号: | 201380060079.0 | 申请日: | 2013-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126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29 |
发明(设计)人: | H-P·埃克;K·福尔茨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1/15 | 分类号: | B62D21/15;B60R19/5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张立国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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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针对 轻微 重叠 碰撞 设计 机动车 车身 | ||
1.机动车车身(1),包括
纵梁(3、4);
保险杠横梁(5),所述保险杠横梁固定在纵梁(3、4)的端部上,并且其中,保险杠横梁(5)的端部区段(51、52)沿横向方向突出于纵梁(3、4);以及
悬臂梁(7、8),所述悬臂梁突入到车轮容纳部(9、10)与保险杠横梁(5)之间的中间空间中,
其中,悬臂梁(7、8)和保险杠横梁(5)的端部区段(51、52)设置为配合作用,使得在正面碰撞情况下、尤其是在轻微重叠的正面碰撞的情况下,由于所述正面碰撞而变形的保险杠横梁(5)的端部区段(51、52)碰到悬臂梁(7、8)的端侧端部(71、81)上并且能在端侧端部(71、81)上进行支撑,从而阻止保险杠横梁(5)的端部区段(51、52)发生进一步变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保险杠横梁(5)的端部区段(51、52)和悬臂梁(7、8)的端侧端部(71、81)在正面碰撞过程中配合作用,使得横向力作用到机动车车身(1)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悬臂梁(7、8)在车辆横向方向与车辆纵向方向之间从纵梁(3、4)倾斜地向前延伸,并且所述悬臂梁(7、8)相对于纵梁(3、4)构成为尤其是成35°至55°的角度、例如成45°。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悬臂梁(7、8)、纵梁(3、4)和保险杠横梁(5)基本上处于一个平面内、尤其是处于与机动车车身(1)的纵轴和横轴相平行的平面内。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机动车车身(1)具有左侧纵梁(3)和右侧纵梁(4),保险杠横梁(5)固定在所述左侧纵梁和右侧纵梁的前端部上,所述保险杠横梁突出于左侧纵梁(3)和右侧纵梁(4),并且所述机动车车身具有左侧悬臂梁(7)和右侧悬臂梁(8),其中,左侧悬臂梁(7)和右侧悬臂梁(8)尤其是既在左侧纵梁(3)上又在右侧纵梁(4)上进行支撑。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纵梁(3、4)和/或保险杠横梁(5)和/或悬臂梁(7、8)由铝材构成。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在所述车轮容纳部(9、10)的另一侧上设有支撑梁(11、12),所述支撑梁实施为使得能通过支撑梁(11、12)来承受经由车轮所传递的正面碰撞的负荷,并且所述支撑梁(11、12)尤其是构成为使得所述支撑梁在正面碰撞过程中支持车轮沿横向方向的运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支撑梁(11、12)具有用于车轮的滑离斜面(111、112),所述滑离斜面构成为使得所述车轮能向外滑离。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支撑梁(11、12)固定在所述纵梁上或固定在另一横梁(13、14)上。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千斤顶容纳部构成在支撑梁(11、12)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保险杠横梁(5)的端部区段(51、52)构成为闭合的或敞开的空心型材并且在所述空心型材中构成有型材加强部(21)。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型材加强部(21)仅设置在保险杠横梁(5)的端部区段(51、52)的下述区域中,所述区域在发生轻微重叠的正面碰撞的情况下碰撞到悬臂梁(7、8)的端侧端部(71、81)上。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型材加强部(21)构成为使得其不会由于轻微重叠的正面碰撞而变形。
14.根据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型材加强部(21)由发泡的或非发泡的塑料材料构成。
15.根据权利要求1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车身,其中,所述型材加强部(21)由金属挤压型材构成,所述金属挤压型材的挤压方向沿轻微重叠的碰撞的主要负荷方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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