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LED灯泡及LED发光体无效
申请号: | 201410047676.6 | 申请日: | 2014-0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591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30 |
发明(设计)人: | 刘奇军;罗林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奇军;罗林武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19/00;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 |
地址: | 530033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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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led 灯泡 发光体 | ||
1.一种LED灯泡,其特征在于,包括灯泡壳体、灯头体、LED发光体、支架、第一导线和第二导线;
其中,所述灯泡壳体的底部固定在所述灯头体上,所述LED发光体、支架、第一导线和第二导线均设置在所述灯泡壳体内;
所述LED发光体包括:基板和至少两个LED芯片;所述基板的第一表面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LED芯片,所述基板的第二表面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LED芯片;所述基板设置有正极连接点和负极连接点;所述LED芯片的正极与所述正极连接点连接,所述LED芯片的负极与所述负极连接点连接;
所述正极连接点通过第一导线与所述灯头体的电源正极连接,所述负极连接点通过第二导线与所述灯头体电源的负极连接;
所述支架的一端与所述基板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灯头体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ED灯泡,其特征在于,
所述LED芯片为贴片型的LED芯片;
所述基板包括:陶瓷基板,铜基板,铝基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LED灯泡,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板设置有正极连接点和负极连接点,具体为:
所述正极连接点和负极连接点均设置在所述基板的第二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ED灯泡,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的一端与所述基板连接,具体为:
所述支架的一端连接在所述基板第二表面的中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ED灯泡,其特征在于,
所述灯泡壳体为透明或半透明的球状或蜡烛状壳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ED灯泡,其特征在于,
所述灯泡壳体为玻璃球状或蜡烛状壳体。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LED灯泡,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为铝支架或铝合金支架。
8.一种LED发光体,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和至少两个LED芯片;
其中,所述基板的第一表面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LED芯片,所述基板的第二表面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LED芯片;所述基板设置有正极连接点和负极连接点;所述LED芯片的正极与所述正极连接点连接,所述LED芯片的负极与所述负极连接点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LED发光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LED芯片为贴片型的LED芯片;
所述基板包括:陶瓷基板,铜基板,铝基板。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LED发光体,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板设置有正极连接点和负极连接点,具体为:
所述正极连接点和负极连接点均设置在所述基板的第二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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