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载设备触摸控制装置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049512.7 | 申请日: | 2014-0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534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1 |
发明(设计)人: | 喻应芝 | 申请(专利权)人: | 喻应芝 |
主分类号: | G06F3/0488 | 分类号: | 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0 | 代理人: | 胡剑辉 |
地址: | 100097 北京市海淀区沙***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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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载 设备 触摸 控制 装置 方法 | ||
1.一种车载设备触摸控制装置,其包括触摸感应模块、处理控制模块以及控制模块,其特征在于,
触摸感应模块,包括有供用户触摸的触摸感应界面,用于接收用户的触摸手势,并将所述触摸手势信息发送给处理模块;
处理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触摸手势是否为双点直线滑动手势;如果是,则发送与所述双点直线滑动手势对应的控制信号;手势双点直线滑动手势是指手势触摸感应界面上有且仅有双点触摸,且两触摸点运动轨迹为直线轨迹;以及
控制模块,用于接受处理模块发出的控制信号并根据该控制信号控制相应车载设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设备触摸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双点直线滑动手势包括垂直方向滑动手势,其为两触摸点的运动轨迹为与垂直方向夹角在15°之内的直线运动轨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设备触摸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双点直线滑动手势包括水平方向滑动手势,其为两触摸点的运动轨迹为与水平方向夹角在15°之内的直线运动轨迹。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车载设备触摸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控制模块包括用以控制音响设备音量的声音控制模块和/或用以控制显示设备亮度的显示控制模块。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载设备触摸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模块判断所述双点直线滑动手势为垂直向上滑动的手势时发出第一控制信号,所述控制模块接收所述第一控制信号控制音响设备增大音量或控制控制显示设备增大亮度;所述处理模块判断所述双点直线滑动手势为垂直向下滑动的手势时发出第二控制信号,所述控制模块接收所述第二控制信号控制音响设备减小音量或控制控制显示设备减小亮度。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载设备触摸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模块判断所述双点直线滑动手势为水平向右滑动的手势时发出第一控制信号,所述控制模块接收所述第一控制信号控制音响设备增大音量或控制控制显示设备增大亮度;所述处理模块判断所述双点直线滑动手势为水平向左滑动的手势时发出第二控制信号,所述控制模块接收所述第二控制信号控制音响设备减小音量或控制控制显示设备减小亮度。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载设备触摸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模块检测双点直线滑动手势的双点运动的速度,产生第三控制信号;所述控制模块接受所述第三控制信号控制所述音响设备音量变化速度和/或控制所述显示设备亮度变化速度。
8.一种车载设备触摸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步骤A:预设双点直线滑动手势对应的控制信号;
步骤B:判断触摸感应界面上触摸手势是否为双点直线滑动手势;
步骤C:根据双点直线滑动手势对应的控制信号执行对车载设备的控制。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载设备触摸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手势步骤B包括:
步骤B1:检测触摸感应界面上触摸手势的触摸点数是否为两个,若否,则取消操作;
步骤B2:检测触摸手势的两触摸点的轨迹是否在预设差别范围内,若否,则取消操作;
步骤B3:检测触摸手势的轨迹是否是预设误差范围内的直线轨迹,若否,则取消操作;
步骤B4:检测触摸手势的轨迹是否在预设方向范围内,所述预设方向包括:与水平方向夹角在15°之内方向和与垂直方向夹角在15°之内的方向,若否,则取消操作;
步骤B5:通过步骤B1至B4后的触摸手势判断为双点直线滑动手势。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载设备触摸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手势步骤C包括根据双点直线滑动手势对应的控制信号对音响设备音量的声音变化和/或用以控制显示设备亮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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