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香熏兔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410090691.9 | 申请日: | 2014-03-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988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21 |
发明(设计)人: | 戴云生;曹远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皇嘉西屏獭兔养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311 | 分类号: | A23L1/311;A23L1/314;A23L1/318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 代理人: | 伍孝慈 |
地址: | 621000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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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香熏兔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香熏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一、选用鲜兔胴体按重量40~60千份,将所述鲜兔胴体的内脏取出,再清洗鲜兔胴体,再晾干水分;
步骤二、将食盐按重量1.2~1.8千份、胡椒按重量25~35份、生姜按重量100~120份、花椒按重量20~30份、八角按重量45~75份、肉桂按重量45~75份、小茴香按重量45~75份、良姜按重量45~75份、三萘按重量30~50份、丁香按重量25~35份、檀香按重量25~35份、肉蔻按重量25~35份、白芷按重量25~35份都制备成料粉,并混合均匀制成香料;
步骤三、将所述香料涂抹在所述晾干后的兔胴体的内外表面;
步骤四、将涂抹香料后的兔胴体置于0~4℃、且卫生、干燥的环境下腌制12小时后,将兔胴体翻一遍再腌制12小时;
步骤五、将腌制后的兔胴体用燃烧的混合柏木、樟香木锯末进行烟熏,烟熏温度控制在45~50摄氏度以内,该烟熏的时间为1~3小时,并间歇翻动,熏至兔胴体颜色微黄即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熏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一中的鲜兔胴体按重量45~55千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熏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二中的食盐按重量1.4~1.6千份、胡椒按重量28~32份、生姜按重量107~113份、花椒按重量23~27份,八角按重量50~70份、肉桂按重量50~70份、小茴香按重量50~70份、良姜按重量50~70份、三萘按重量35~45份、丁香按重量28~32份、檀香按重量28~32份、肉蔻按重量28~32份、白芷按重量28~32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熏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四中的腌制时间为22~26小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香熏兔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五中的烟熏时间为1.5~2.5小时。
6.一种香熏兔,其特征在于,通过如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香熏兔制作方法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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