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健身器材的液压对重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410092555.3 | 申请日: | 2014-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308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04 |
发明(设计)人: | 邱新庚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州市南浔八月风健身器材厂 |
主分类号: | A63B21/008 | 分类号: | A63B21/008;F16F9/14 |
代理公司: | 杭州新源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4 | 代理人: | 李大刚 |
地址: | 313009 浙江省湖州市南***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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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健身 器材 液压 装置 | ||
1.用于健身器材的液压对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带底部安装法兰的储液桶(1)和带底部安装法兰的活塞缸(2);所述储液桶(1)和活塞缸(2)之间通过连通管道(9)和泄压管道(10)相连,连通管道(9)位于储液桶(1)和活塞缸(2)的底部,泄压管道(10)位于储液桶(1)和活塞缸(2)的中部,所述连通管道(9)上设有流量调节阀(11),泄压管道(10)上设有止逆阀(12),所述止逆阀(12)的允许液体流动方向为活塞缸(2)指向储液桶(1)的方向;所述活塞缸(2)内设有活塞(5)和活塞杆(6),活塞缸(2)顶部通过法兰(3)与缸盖(4)相连,所述缸盖(4)中心开设有导向孔,活塞杆(2)穿设在导向孔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健身器材的液压对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缸(2)内设有限位环(8),限位环(8)的高度位于泄压管道(10)之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健身器材的液压对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塞(5)上固定有复位压块(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健身器材的液压对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桶(1)顶部设有加液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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