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鱼类休闲食品的生产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33204.2 | 申请日: | 2014-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761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25 |
发明(设计)人: | 翁武银;唐兰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集美大学 |
主分类号: | A23L1/326 | 分类号: | A23L1/326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朱凌 |
地址: | 361021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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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鱼类 休闲 食品 生产 方法 | ||
1.一种鱼类休闲食品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以下步骤:(1) 调味液浸渍:新鲜的原料鱼经去头、鳞、内脏、黑膜和清水漂洗后得到干净的鱼体,用1-2倍鱼体重量的高渗透压调味液在4-10°C下浸渍12-36 h;(2) 低温风干:将调味液浸渍过的鱼体沥干后放在低温烘房中风干至水分含量为30-35%;(3) 高温烘烤:将风干好的鱼体在高温下进行烘烤;(4) 液体保鲜液浸渍:将烘烤好的鱼体半干制品冷却至室温,放在液体保鲜液中浸渍1-2 min并沥干;(5) 烘干:将浸渍过鱼体半干制品用冷风干燥法烘干至水分含量为22-26%;(6) 包装:将烘干的鱼体用装有脱氧剂的塑料袋进行包装制备成鱼类休闲食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鱼类休闲食品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1)中,所述的高渗透压调味液的组分含量为:山梨醇为20-40%(w/v),食盐为4-8% (w/v),味精为8-12% (w/v),醋酸为2-3% (v/v),酒精为2-3% (v/v),其余为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鱼类休闲食品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低温烘房的温度为30-40°C。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鱼类休闲食品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中,所述的高温烘烤条件为:烘烤温度为160-200°C;烘烤时间为6-12 min。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鱼类休闲食品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4)中,所述的液体保鲜液的组分含量为:中,维生素E为1-5% (w/v),鱼皮明胶为0.2-0.6% (w/v),山梨醇为0.2-0.4%(w/v),食盐为4-6% (w/v),味精为1-2% (w/v),其余为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鱼类休闲食品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5)中,所述的冷风干燥法的温度为15-30°C。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鱼类休闲食品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原料鱼为淡水鱼或海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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