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台车炉有效
申请号: | 201410192089.6 | 申请日: | 2014-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257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16 |
发明(设计)人: | 韦智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韦智生 |
主分类号: | F27D1/18 | 分类号: | F27D1/18;F27B9/30 |
代理公司: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9 | 代理人: | 靳浩 |
地址: | 530600 广西壮族自治***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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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台车 | ||
1.一种台车炉,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其一端具有一个开口;
门,其设置在所述壳体的开口处,所述门包括内门和外门,所述外门包括大小相同的左侧门和右侧门,所述左侧门的左端顶点或者右侧门的右侧顶点与壳体枢接;
三组卷扬机,其同轴设置在所述壳体上端,卷扬机枢转轴轴向方向与所述壳体轴向方向垂直,其中,两端的两组所述卷扬机内延伸出的卷绕绳索向下延伸至同侧设置的左侧门或者右侧门外边沿上,且固定连接在距离左侧门或者右侧门下端1/3-1/5处,中部的一组所述卷扬机内延伸出的卷绕绳索向下延伸至内门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两端的两组所述卷扬机与所述中部的卷扬机反向旋转;
导轨,其设置在所述底板上端面上;
两组轮体,其中,两组轮体一一对应设置在左侧门或者右侧门底部,所述两组轮体设置在所述导轨上可沿导轨滑动;
第一驱动机构,其驱动三组卷扬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台车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底板,其设置在所述壳体底部,所述底板一端抵靠在壳体内侧壁上,另一端经所述开口延伸出壳体;
第一传送带,其设置在底板上,所述第一传送带包括上层的保温层和下层的抗烧层,所述保温层和抗烧层之间紧密粘结,所述保温层和抗烧层由多个大小形状相同的连接块拼接而成,所述传送带与所述壳体内侧壁不接触;
第二驱动机构,其驱动第一传送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台车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枢转轴分为两端的两个第一轴部和中部的第二轴部,两端的两组所述卷扬机一一对应设置在两个所述第一轴部上,中部的一组所述卷扬机设置在第二轴部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台车炉,其特征在于,
离合,其设置在所述两个第一轴部和第二轴部直接的衔接处;
开关,其控制离合处于“离”或者“合”的状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台车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导轨由两端的主导轨和中部间隔开设置的多条分支导轨相互连通组成。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台车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支导轨轴向方向与所述传送带轴向方向平行。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台车炉,其特征在于,所述两组轮体分别设置在所述左侧门或者右侧门相互闭合处的底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台车炉,其特征在于,所述两组轮体为万向轮。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台车炉,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可移动置物台,其包括支架和第二传送带,所述第二传送带设置在支架上,所述可移动置物台一端延伸至所述底板另一端的下端,所述可移动置物台与所述底板轴向方向平行设置。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台车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置物台一端与所述底板另一端的下端不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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