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油井生产时率的评价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204147.2 | 申请日: | 2014-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0850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发明(设计)人: | 杨宝泉;尚凡杰;杨莉;苑志旺;顾文欢;张昕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油研究总院 |
主分类号: | G06Q50/02 | 分类号: | G06Q5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徐宁;关畅 |
地址: | 10001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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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油井 生产 评价 方法 | ||
1.一种油井生产时率的评价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将油田所有的生产事件分为作业事件和非作业事件两大类,作业事件是指管理者职责范围之内的事件,即管理者应当对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非作业事件是指管理者控制范围之外造成产量损失的事件;作业事件进一步划分为计划内作业事件和计划外作业事件,计划内作业事件是作业者带着明确的目的及计划实施的作业事件,计划外作业事件主要是油田发生的突发性事件;2)确定油井的标定产量;3)计算油井综合作业效率,它等于油井实际产量与其标定产量之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油井生产时率的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油井的标定产量的分为如下六种情况进行计算:
①油井正常生产,不受生产事件影响,则标定产量就等于其实际产量;
②油井受到生产事件影响而产量发生变化,选取事件发生之前一个产量相对稳定的时间段,取该时间段内平均产量作为油井标定产量,若计算的标定产量大于该事件发生时油井的实际产量,则认为存在综合作业效率的损失;
③若油井受到生产事件影响关停,但其实际产量不低于根据②计算的油井标定产量,则其标定产量直接用开井时间进行折算;
④若油井因非生产事件因素产量变化剧烈而无法找到一个产量稳定的时间段,则直接根据开井时间折算其标定产量;
⑤油井在事件发生后进行提产,在该事件过程中,产量达到根据情况②确定的标定产量之后认为没有综合作业效率损失,标定产量即等于其实际产量;
⑥油井在事件发生后进行减产,或者产量未恢复到事件发生前水平,则该事件过程中在油井达到稳定产量之前,其标定产量仍然依据事件发生前的稳定产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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