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用新型燃料无效
申请号: | 201410399557.7 | 申请日: | 2014-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199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29 |
发明(设计)人: | 蒙呈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蒙呈星 |
主分类号: | C10L1/04 | 分类号: | C10L1/04;C10L1/182;C10L1/185;C10L1/16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唐智芳 |
地址: | 541000 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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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型 燃料 | ||
1.车用新型燃料,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下述组分:
醇类物质25~65%、乳化剂3~5%、芳香烃20~45%、溶剂油15~35%;
其中,所述的醇类物质为甲醇、叔丁醇或环己醇,所述的乳化剂为乙醚、异丙醇、丙酮和丁醇的混合物,所述的芳香烃为混合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混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新型燃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剂的组成中,乙醚、异丙醇、丙酮和丁醇的重量比为1:1: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新型燃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芳香烃的组成中,混合苯、甲苯和二甲苯的重量比为1:2: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新型燃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溶剂油为100#溶剂油或150#溶剂油。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用新型燃料,其特征在于: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
醇类物质30~50%、乳化剂3~5%、芳香烃20~40%、溶剂油15~2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用新型燃料,其特征在于: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
醇类物质50%、乳化剂3%、芳香烃30%、溶剂油17%。
7.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用新型燃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车用新型燃料以重量百分比计还包括5~15%的石脑油。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用新型燃料,其特征在于: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
醇类物质30~50%、乳化剂3~5%、芳香烃20~40%、溶剂油15~25%、石脑油10~15%。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车用新型燃料,其特征在于: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
醇类物质50%、乳化剂3%、芳香烃20%、溶剂油17%、石脑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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