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提升儿童音乐能力的玩具及玩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404651.7 | 申请日: | 2014-08-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572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06 |
发明(设计)人: | 徐根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根华 |
主分类号: | A63H5/00 | 分类号: | A63H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23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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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提升 儿童音乐 能力 玩具 玩法 | ||
所属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提升儿童音乐能力的玩具及玩法,尤其是通过安排玩玩具的时间、设定玩具发出声音的音量和频率来提升儿童音乐能力的玩法。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没有一种提升儿童音乐能力的玩具及玩法。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叫做敏感期。敏感期是自然赋予儿童的生命助力,敏感期的内在需求受到妨碍而无法发展时,就会丧失相关能力提升的最佳时机,日后若想再提升此项能力,既是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心力和时间,成果亦不彰。然而,人们都没有有意识地在儿童的音乐敏感期让其玩一些特定的玩具来提升音乐能力,更没有通过安排玩玩具的时间、设定玩具发出声音的音量和频率来提升儿童音乐能力。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提升儿童音乐能力的玩具及玩法,使儿童在音乐敏感期内以玩玩具的方式达到事半功倍提升音乐能力的效果。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提升儿童音乐能力的玩具及玩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玩具是会发声的玩具,所述的玩法包括玩玩具的时间、玩具发出声音的音量和频率。
所述的会发声的玩具是乐器类玩具、电动类发声玩具、带屏幕显示的发声玩具、音乐故事机、卡拉OK玩具;所述的玩玩具的时间是在儿童0岁至6岁音乐能力敏感期,特别是在儿童1岁至5岁音乐能力的最佳敏感期,在儿童的睡眠时间,持续或间断安排各种会自主发声的玩具,让儿童听所发出的声音来提升其音乐能力,每天总时间在0.5至17小时之间;同时在上述的敏感期内,在儿童的非睡眠的任何时间,持续或间断安排儿童主动或被动玩各种会发声的玩具,每天总时间在0.5至11小时之间,最佳的安排是每天总时间在3至5小时之间;同时在上述的敏感期内,在儿童吃饭、洗澡这些非睡眠时间,或儿童玩非发声玩具时,通过安排故事机这一类玩具播放音乐或故事,让儿童听所发出的背景声音来提升儿童的音乐能力;所述的玩具发出声音的音量设定在5至60分贝之间,超过60分贝的声音会损伤儿童的脑神经,90分贝以上的高分贝声音导致的听力损伤是永久的损伤;人的正常听力频率范围是20至20000赫兹,所述的玩具发出声音的频率在1000至8000赫兹之间。
0岁至6岁是儿童音乐敏感期,1岁至5岁是儿童最佳音乐敏感期,在这段时间里,经验的神经环路的形成具有特别强或者特别久的影响。因此,在敏感期里,接受正确的经验对于特定神经环路的形成以及依赖于该神经环路的特定行为的发展和成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日后的语言及音乐能力打下重要基础,同时在玩耍中得到日后花数倍甚至数十倍时间精力都达不到的效果。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由于采用上述方案,使得0至6岁的儿童,尤其是1至5岁的儿童,在音乐敏感期以玩玩具的方式达到了事半功倍提升音乐能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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