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精神疾病的冻干粉针剂在审
申请号: | 201410421972.8 | 申请日: | 2013-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469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11-19 |
发明(设计)人: | 王元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元青 |
主分类号: | A61K9/19 | 分类号: | A61K9/19;A61K31/5517;A61K47/26;A61K47/18;A61P25/20;A61P25/22;A61P25/08;A61P21/02 |
代理公司: | 无 | 代理人: | 无 |
地址: | 650000 云***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精神疾病 干粉 针剂 | ||
1.一种冷冻干燥粉针剂,其中包含:
作为活性成分的以下式I化合物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
其中R1为溴,R2和R3为甲基,
作为赋形剂的甘露醇和/或甘氨酸,
以及任选的pH调节剂,
所述赋形剂与所述活性成分的重量比为4~500:1,例如5~400:1,例如10~350:1。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冷冻干燥粉针剂,其用注射用水复溶到基本上与冷冻干燥前溶液相同的体积,所得溶液中的固形物含量为3~18%(w/v),例如5~15%(w/v);或者,该冻干粉针剂用注射用水复溶到基本上与冷冻干燥前溶液相同的体积,其中式I化合物和甘露醇的重量之和占复溶溶液体积的3~18%(w/v),例如5~15%(w/v)。
3.根据权利要求1的冷冻干燥粉针剂,其在冷冻干燥前溶液中的固形物含量为3~18%(w/v),例如5~15%(w/v);或者,该冻干粉针剂中式I化合物和甘露醇的重量之和占冷冻干燥前溶液体积的3~18%(w/v),例如5~15%(w/v)。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的冷冻干燥粉针剂,其用注射用水复溶到基本上与冷冻干燥前溶液相同的体积,所得溶液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VI H项下的方法测定,该溶液的pH值为2.5~4.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pH值为3.0~4.0。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的冷冻干燥粉针剂,其中该冻干粉针剂用水制成每1ml中含式I化合物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2mg的溶液并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VI H项下的方法测定,该溶液的pH值为2.5~4.5;在一个实施方案中,pH值为3.0~4.0。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的冷冻干燥粉针剂,其中水份含量低于5%,优选低于4%,优选低于3%,更优选低于2%。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的冷冻干燥粉针剂,其中还包括pH调节剂、络合剂、和/或其它药用辅料;进一步地,
所述pH调节剂选自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乙酸、盐酸、磷酸、硝酸、硫酸、枸橼酸、枸橼酸钠、酒石酸、马来酸或其组合;
所述络合剂选自乙二胺四乙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乙二胺四乙酸钙钠或其组合;
所述其它药用辅料选自:氯化钠、葡萄糖、右旋糖苷、山梨醇、羟丙基-β-环糊精、磺丁基-β-环糊精、甘露醇、乳糖、蔗糖、山梨醇、D-山梨醇、赤藻糖醇、木糖醇、果糖、聚乙烯吡咯烷等。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的冷冻干燥粉针剂,其中所述式I化合物的药学可接受的盐是对甲苯磺酸盐、苯磺酸盐或乙磺酸盐;或者,其中所述式I化合物的药学可接受的盐是对甲苯磺酸盐或苯磺酸盐;或者,其中所述式I化合物的药学可接受的盐选自以下式Ia化合物或式Ib化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的冷冻干燥粉针剂,其是呈玻璃瓶密封包装的单位剂量制剂形式;在一个实施方案中,所述每个单位剂量制剂形式中包含式I化合物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的量折合成其以式I表示的游离碱计为0.1~100mg,例如为0.1~50mg,例如为0.1~25mg,例如为0.5~20mg,例如约0.1mg、约0.5mg、约1mg、约2mg、约5mg、约10mg、约20mg、约50mg、约100mg。
10.制备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的冷冻干燥粉针剂方法,其基本上包括以下步骤:
(a)根据冷冻干燥前溶液中的固形物含量确定配液体积,称取处方量的式I化合物或其药学可接受的盐和赋形剂,以及除pH调节剂以外的其它任选的辅料,加入约占处方全量90%的注射用水,使溶解,再加入活性炭,搅拌,过滤脱炭,必要时用酸溶液或碱溶液调节至pH2.5~4.5,例如pH3.0~4.0;
(b)补加注射用水至其处方量,搅拌均匀,测定溶液pH值和任选的测定活性成分含量,必要时用酸溶液或碱溶液调节至pH2.5~4.5,例如pH3.0~4.0;
(c)将药液除菌过滤,灌装于西林瓶中;
(d)冷冻干燥除去水分,压塞,即得。进一步地,该方法如本发明第二方面任一实施方案所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王元青,未经王元青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421972.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