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在审
申请号: | 201410557155.5 | 申请日: | 2014-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2605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04 |
发明(设计)人: | 范志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范志东 |
主分类号: | B62K15/00 | 分类号: | B62K15/00 |
代理公司: | 杭州赛科专利代理事务所 33230 | 代理人: | 尹建民 |
地址: | 310003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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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折叠式 电动 交通工具 | ||
1.一种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包括车体(11)、车轮和驱动车轮运动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11)的前部设置一能相对车体平移伸缩的前车架(1),所述的前车架(1)上设置一能向下翻转的车把杆(16),所述的车把杆(16)自身长度可调;所述的车体(11)上设置一能向下翻转车座杆(13),车座杆(13)上设置车座(14),所述的车体(11)上正对车把杆(16)和车座杆(13)的位置开有前后向的空腔(1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体(2)上还设有一个横向空腔(18),所述的前车架(1)缩进车体(2),下翻车把杆后(16),位于车把杆(16)上部的车握杆(15)落入横向空腔(18)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把杆(16)上设置中心支座(19),中心支座(19)的两侧分别铰接车握杆(15),所述的中心支座(19)上还设置一能限制握杆向下转的旋转翻盖(20)。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体(2)内设置后车架(2),所述的后车架(2)包括两个对称的侧支架(7),两个侧支架之间设置中间支架(10),所述侧支架(7)和中间支架(10)的中部形成型腔(6),所述的前车架(1)上形成与型腔(6)相配的多个滑轨(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支架(7)的内侧形成插入通道(5),所述中间支架(10)的上部也形成插入通道(5),与侧支架(7)相配的滑轨(3)的内侧设置侧挡条(4),所述与中间支架(10)相配的滑轨上部设置上挡条(8)。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侧支架(7)的内侧设置滑动珠,所述中间支架(10)的上部也设置滑动珠(9)。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车架(1)相对后车架(2)的移动由步进电机电机驱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把杆(16)和车座杆(13)均为套筒式伸缩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的后部设置一能缩进车体内的储放篮(12)。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折叠式电动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轮包括前车轮和后车轮,所述的后车轮为两个,设置在车体的两侧;所述的前车轮设置在前车架的中部或者分别设置在前车架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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